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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銀瑞信可轉債優(yōu)選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2025年第1號)
2025-11-28 文字大小 【 】 【打印
            
工銀瑞信可轉債優(yōu)選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
說明書
(2025年第1號)
基金管理人: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經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2018年4月10日證監(jiān)許可【2018】651號文注冊
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2018年7月2日生效,自該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開始管理本
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證本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監(jiān)會
注冊,但中國證監(jiān)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
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中國證監(jiān)會不對基金的投資價值及市場前
景等作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認購(或申購)基金份額時應認真閱讀本招募說明書和基金產品
資料概要,全面認識本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應充分考慮投資者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
并對認購(或申購)基金的意愿、時機、數(shù)量等投資行為作出獨立決策?;鸸芾砣颂嵝?
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
值變化導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擔。
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在投
資本基金前,應全面了解本基金的產品特性,理性判斷市場,并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xiàn)的各
類風險,包括:市場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再投資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
本基金特有的風險及其他風險。
本基金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數(shù)不得超過基金份額總數(shù)的50%,但在基金運作過程
中因基金份額贖回等基金管理人無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導致超過50%的除外。
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其長期平均風險和預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
高于貨幣市場基金。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國內依法發(fā)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創(chuàng)業(yè)板以及其他
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股票、存托憑證)、債券(包括國債、央行票據(jù)、金融債、地方
政府債、企業(yè)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jù)、次級債、政府支持機
構債券、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券、可轉換債券(含可分離交易可轉債)、可交換債券等)、
資產支持證券、銀行存款、同業(yè)存單、債券回購、國債期貨、權證、現(xiàn)金等,以及法律法
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規(guī)定)。
本基金投資組合資產配置比例:債券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資于
可轉換債券(含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的比例不低于非現(xiàn)金基金資產的80%;每個交易日日
終在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應當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的現(xiàn)金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xiàn)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
等。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
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其投資比例遵循屆時有效法律法規(guī)或相關規(guī)定。
本基金發(fā)售面值為人民幣1.00元。在市場波動因素影響下,本基金凈值可能低于發(fā)售
面值,本基金投資者有可能出現(xiàn)虧損。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存托憑證,若投資可能面臨中國存托憑證價格大幅波動甚至出
現(xiàn)較大虧損的風險,以及與創(chuàng)新企業(yè)、境外發(fā)行人、中國存托憑證發(fā)行機制以及交易機制
等相關的風險。
當本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基金管理人履行相應程序后,
可以啟用側袋機制,具體詳見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有關章節(jié)。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
金管理人將對基金簡稱進行特殊標識,并不辦理側袋賬戶的申購贖回。請基金份額持有人
仔細閱讀相關內容并關注本基金啟用側袋機制時的特定風險。
基金的過往業(yè)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xiàn)。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業(yè)績并不構成對本基金業(yè)績表現(xiàn)的保證?;鸸芾砣艘?
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本招募說明書所載內容截止日為2025年10月30日,有關財務數(shù)據(jù)和凈值表現(xiàn)數(shù)據(jù)截
止日為2025年9月30日(財務數(shù)據(jù)未經審計)。本招募說明書已經基金托管人復核。
目錄
重要提示...........................................................................................................................................1
一、緒言.........................................................................................................................................4
二、釋義.........................................................................................................................................4
三、基金管理人...............................................................................................................................8
四、基金托管人.............................................................................................................................17
五、相關服務機構.........................................................................................................................19
六、基金的募集.............................................................................................................................21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21
八、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22
九、基金的投資.............................................................................................................................31
十、基金的業(yè)績.............................................................................................................................43
十一、基金的財產.........................................................................................................................44
十二、基金資產估值.....................................................................................................................45
十三、基金的費用與稅收.............................................................................................................50
十四、基金的收益與分配.............................................................................................................51
十五、基金的會計與審計.............................................................................................................53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53
十七、側袋機制.............................................................................................................................59
十八、風險揭示.............................................................................................................................61
十九、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65
二十、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66
二十一、基金托管協(xié)議的內容摘要.............................................................................................66
二十二、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66
二十三、其他應披露事項.............................................................................................................70
二十四、招募說明書的存放及查閱方式.....................................................................................70
二十五、備查文件.........................................................................................................................70
附件一.............................................................................................................................................71
附件二.............................................................................................................................................84
一、緒言
《工銀瑞信可轉債優(yōu)選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以下簡稱“本招募說
明書”或“招募說明書”)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法》”)、
《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銷售辦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
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
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以
下簡稱“《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工銀瑞信可轉債優(yōu)選債券
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編寫。
本招募說明書闡述了工銀瑞信可轉債優(yōu)選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目標、策略、風險、
費率等與投資者投資決策有關的全部必要事項,投資者在作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招募
說明書。
基金管理人承諾本招募說明書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
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本基金根據(jù)本招募說明書所載明的資料申請募集。本招募說明書由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解釋。本基金管理人沒有委托或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說明書中載明的信息,
或對本招募說明書作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根據(j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編寫,并經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鸷贤羌s定基金
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鹜顿Y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
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鹜顿Y者欲了解
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應詳細查閱基金合同。
二、釋義
在本招募說明書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或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1、基金或本基金:指工銀瑞信可轉債優(yōu)選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工銀瑞信可轉債優(yōu)選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及對基金合同
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5、托管協(xié)議:指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簽訂之《工銀瑞信可轉債優(yōu)選債券
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xié)議》及對該托管協(xié)議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6、招募說明書:指《工銀瑞信可轉債優(yōu)選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及其更新
7、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指《工銀瑞信可轉債優(yōu)選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fā)售公
告》
8、法律法規(guī):指中國現(xiàn)行有效并公布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司法解釋、
行政規(guī)章以及其他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有約束力的決定、決議、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經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
通過,并經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
自2013年6月1日起實施的,并經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會第十四次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
律的決定》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0、《銷售辦法》: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3年3月15日頒布、同年6月1日實施的《證券投
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1、《信息披露辦法》: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9年7月26日頒布、同年9月1日實施的《公
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2、《運作辦法》: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4年7月7日頒布、同年8月8日實施的《公開募
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3、《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7年8月31日頒布、同年10月1日實
施的《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4、中國證監(jiān)會:指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15、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指中國人民銀行和/或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16、基金合同當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據(jù)基金合同享有權利并承擔義務的法律主
體,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
17、個人投資者:指依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自然人
18、機構投資者:指依法可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登記并
存續(xù)或經有關政府部門批準設立并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事業(yè)法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
19、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以投資于在中國境內依法募集的
證券投資基金的中國境外的機構投資者
20、投資人、投資者:指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guī)
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的合稱
21、基金份額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合法取得基金份額的投資人
22、基金銷售業(yè)務:指基金管理人或銷售機構宣傳推介基金,發(fā)售基金份額,辦理基金
份額的申購、贖回、轉換、轉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yè)務
23、銷售機構:指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銷售辦法》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
的其他條件,取得基金銷售業(yè)務資格并與基金管理人簽訂了基金銷售服務協(xié)議,辦理基金銷
售業(yè)務的機構
24、登記業(yè)務:指基金登記、存管、過戶、清算和結算業(yè)務,具體內容包括投資人基金
賬戶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額登記、基金銷售業(yè)務的確認、清算和結算、代理發(fā)放紅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和辦理非交易過戶等
25、登記機構:指辦理登記業(yè)務的機構?;鸬牡怯洐C構為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為辦理登記業(yè)務的機構
26、基金賬戶:指登記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額余額及其變動情況的賬戶
27、基金交易賬戶:指銷售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投資人通過該銷售機構辦理認購、
申購、贖回、轉換、轉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yè)務而引起的基金份額變動及結余情況的賬戶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達到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條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國證監(jiān)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完畢,并獲得中國證監(jiān)會書面確認的日期
29、基金合同終止日:指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基金合同終止事由出現(xiàn)后,基金財產清算完畢,
清算結果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額發(fā)售之日起至發(fā)售結束之日止的期間,最長不得超過3
個月
31、存續(xù)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終止之間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銷售機構在規(guī)定時間受理投資人申購、贖回或其他業(yè)務申請的開放日
34、T+n日:指自T日起第n個工作日(不包含T日)
35、開放日:指為投資人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其他業(yè)務的工作日
36、開放時間:指開放日基金接受申購、贖回或其他交易的時間段
37、《業(yè)務規(guī)則》:指《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證券投資基金注冊登記業(yè)務規(guī)則》,
是規(guī)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登記方面的業(yè)務規(guī)則,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資
人共同遵守
38、認購:指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人根據(jù)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申請購買基金
份額的行為
39、申購: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資人根據(jù)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申請購買基金
份額的行為
40、贖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規(guī)定的條件要
求將基金份額兌換為現(xiàn)金的行為
41、銷售服務費:指從基金資產中計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場推廣、銷售以及基金份額持
有人服務的費用
42、基金份額類別:指本基金根據(jù)認購/申購費用、贖回費用、銷售服務費收取方式的
不同,將基金份額分為不同的類別。在投資人認購/申購時收取認購/申購費用、贖回時收取
贖回費用,且不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稱為A類基金份額;在投資人認購
/申購時不收取認購/申購費用、贖回時收取贖回費用,且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
費的,稱為C類基金份額
43、基金轉換: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屆時有效公告規(guī)定的條件,
申請將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額的行為
44、轉托管: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銷售機構之間實施的變更所持基金份額
銷售機構的操作
45、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指投資人通過有關銷售機構提出申請,約定每期申購日、扣款
金額及扣款方式,由銷售機構于每期約定扣款日在投資人指定銀行賬戶內自動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購申請的一種投資方式
46、巨額贖回:指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基金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shù)加上基金轉
換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shù)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shù)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額總數(shù)后的余額)
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
47、元:指人民幣元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資所得紅利、股息、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價差、銀行存款利息、
已實現(xiàn)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運用基金財產帶來的成本和費用的節(jié)約
49、基金資產總值: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款項及其他
資產的價值總和
50、基金資產凈值: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51、基金份額凈值:指計算日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基金份額總數(shù)
52、基金資產估值:指計算評估基金資產和負債的價值,以確定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
額凈值的過程
53、指定媒介:指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用以進行信息披露的全國性報刊及指定互聯(lián)網網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網站、基金托管人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等媒介
54、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
55、流動性受限資產:指由于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管、合同或操作障礙等原因無法以合理價格
予以變現(xiàn)的資產,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個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購與銀行定期存款(含協(xié)
議約定有條件提前支取的銀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開發(fā)行股票、資產
支持證券、因發(fā)行人債務違約無法進行轉讓或交易的債券等
56、擺動定價機制:指當本基金遭遇大額申購贖回時,通過調整基金份額凈值的方式,
將基金調整投資組合的市場沖擊成本分配給實際申購、贖回的投資者,從而減少對存量基金
份額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響,確保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并得到公平對待
57、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指《工銀瑞信可轉債優(yōu)選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
要》及其更新
58、側袋機制:指將基金投資組合中的特定資產從原有賬戶分離至一個專門賬戶進行處
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離并化解風險,確保投資者得到公平對待,屬于流動性風險管理工
具。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原有賬戶稱為主袋賬戶,專門賬戶稱為側袋賬戶
59、特定資產:包括:(一)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
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二)按攤余成本計量且計提資產減值準備仍導致資產價值存在
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三)其他資產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名稱: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qū)金融大街5號、甲5號9層甲5號901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金融大街5號新盛大廈A座6-9層
郵政編碼:100033
法定代表人:趙桂才
成立日期:2005年6月21日
批準設立機關:中國證監(jiān)會
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基金字[2005]93號
經營范圍:基金募集、基金銷售、資產管理及中國證監(jiān)會許可的其他業(yè)務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貳億元人民幣
聯(lián)系人:郝煒
聯(lián)系電話:400-811-9999
股權結構: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冊資本的80%;瑞士銀行有限公司占公
司注冊資本的20%。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二)主要人員情況
1、董事會成員
趙桂才先生,碩士,高級經濟師,現(xiàn)任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法定代表人。1990年7月加入中國工商銀行,先后在中國工商銀行商業(yè)信貸部、營業(yè)部和
公司業(yè)務二部工作,先后任副處長、處長、副總經理。2013年1月至2016年1月,任工銀
巴西執(zhí)行董事、總經理;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工銀租賃黨委書記、執(zhí)行董事、
總裁。2020年加入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楊帆先生,董事,碩士,現(xiàn)任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2005
年6月加入中國工商銀行,歷任總行金融市場部副處長、處長,工銀亞洲聯(lián)席主管、主管。
2017年12月至2025年9月,歷任工行總行資產管理部副總經理兼工銀資管(全球)總經
理,工行深圳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2025年加入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洪貴路先生,董事,中國工商銀行戰(zhàn)略管理與投資者關系部高級專家、專職董事。歷任
農行監(jiān)事會副處長、處長,中國工商銀行監(jiān)事會辦公室處長、監(jiān)事會辦公室盡職監(jiān)督處處長。
曾赴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學習。
林清勝先生,董事,高級經濟師,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博士,中國工商銀行戰(zhàn)略管理與
投資者關系部專家、專職董事。歷任工行廈門同安支行行長、工行廈門分行國際業(yè)務部總經
理、總行國際結算單證中心副總經理、工行廈門分行專家。
胡知鷙女士,董事,瑞銀集團中國區(qū)總裁、瑞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瑞銀全球投
資銀行中國區(qū)主席。畢業(yè)于英國劍橋大學,在瑞士信貸及瑞士銀行等金融機構工作逾二十年,
曾擔任瑞士信貸(香港)有限公司亞太區(qū)投資銀行部副主席、中國區(qū)副主席、中國區(qū)首席執(zhí)
行官,瑞信證券(中國)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長。
陳忠陽先生,獨立董事,中國人民大學金融學博士,現(xiàn)任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應
用金融系教授,金融風險管理工作室主任,中國國家風險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中國
銀行業(yè)從業(yè)人員資格認證考試專家,曾任中國人民大學國際學院副院長。主要研究領域為金
融風險管理、金融監(jiān)管。
伏軍先生,獨立董事,北京大學法學博士,現(xiàn)任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
導師、國際法學系主任、國際法學教工黨支部書記,北京金融法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最
高人民法院仲裁與司法研究基地(對外經貿大學)執(zhí)行主任、中國法學會國際經濟法學研究
會副秘書長、中國法學會國際金融法專業(yè)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法學會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
劉曉峰先生,獨立董事,英國劍橋大學經濟學博士,歷任洛希爾(羅斯柴爾德)父子有限
公司(香港)董事局董事及中國投行業(yè)務主管,摩根大通亞洲投行部副總裁,星展亞洲融資
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及中國業(yè)務主管、華潤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2、高級管理人員
趙桂才先生,董事長,簡歷同上。
楊帆先生,總經理,簡歷同上。
郝煒先生,碩士,現(xiàn)任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督察長、風險官。2001
年4月至2005年6月,任職于中國工商銀行資產托管部。2005年加入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許長勇先生,碩士,高級經濟師,金融風險管理師(FRM),現(xiàn)任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2005年6月加入中國工商銀行,先后在總行信貸管理部、授信
業(yè)務部、公司金融業(yè)務部工作,先后擔任副處長、處長。2017年加入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兼任工銀瑞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張樺女士,碩士,高級經濟師,現(xiàn)任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2005年5月加入中國工商銀行,歷任總行金融市場部副處長、處長。2018年1月至2025
年7月,歷任工行總行金融市場部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2025年加入工銀瑞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王建先生,碩士,高級工程師,現(xiàn)任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1996年7
月進入中國工商銀行山東分行計算中心工作;2002年5月至2011年11月,歷任中國工商
銀行山東分行開發(fā)運行中心副主任、信息科技部副總經理、資深技術經理;2011年11月至
2016年8月,任中國工商銀行山東分行信息科技部總經理;2016年8月至2022年6月,任
職于中國工商銀行總行,先后任產品創(chuàng)新管理部總經理助理、產品創(chuàng)新管理部產品專家、金
融科技部產品專家。2022年加入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李劍峰先生,碩士,現(xiàn)任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投資官。2003年7月至2008
年4月,任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高級副經理。2008年加入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張波先生,雙學士學位,現(xiàn)任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營銷官。1998年7月至
2001年7月,任職于中國建設銀行大連分行;2001年8月至2004年7月,任華夏基金市場
部高級經理;2004年8月至2005年6月,任天弘基金市場拓展部總經理助理。2005年加入
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兼任工銀瑞信資產管理(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工銀瑞信投
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歐陽凱先生,碩士,現(xiàn)任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固收投資官。2002年7月至
2006年5月,歷任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證券研究部業(yè)務經理、固定收益證
券投資部業(yè)務董事;2006年5月至2010年3月,任中?;鸸芾碛邢薰净鸾浝?。2010
年加入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本基金基金經理
陳涵先生,碩士研究生,14年證券從業(yè)經驗;2011年加入工銀瑞信,現(xiàn)任固定收益部
投資總監(jiān)、基金經理。2019年6月20日至2022年11月2日,擔任工銀瑞信中債3-5年國
開行債券指數(shù)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9年6月20日至2022年12月28日,擔任工銀
瑞信中債1-3年農發(fā)行債券指數(shù)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9年8月14日至2022年12月
28日,擔任工銀瑞信中債1-3年國開行債券指數(shù)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9年10月22
日至2021年4月2日,擔任工銀瑞信中債-國債(7-10年)總指數(shù)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2019年12月23日至2022年11月2日,擔任工銀瑞信中債1-5年進出口行債券指數(shù)證券
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20年2月17日至今,擔任工銀瑞信全球美元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QDII)基金經理;2020年6月23日至2022年12月28日,擔任工銀瑞信彭博巴克萊國
開行債券1-3年指數(shù)證券投資基金(自2021年8月24日起,變更為工銀瑞信彭博國開行債
券1-3年指數(shù)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20年10月9日至今,擔任工銀瑞信添慧債券型
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21年5月26日至今,擔任工銀瑞信穩(wěn)健回報60天持有期短債
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22年9月27日至今,擔任工銀瑞信瑞誠一年定期
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23年1月13日至今,擔任工銀瑞信可轉債優(yōu)選債券
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23年2月28日至今,擔任工銀瑞信穩(wěn)潤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
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24年7月19日至今,擔任工銀瑞信增強收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
基金經理。
本基金歷任基金經理:
張洋先生,2018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31日,擔任本基金基金經理。
周穎輝先生,2020年7月29日至2021年9月8日,擔任本基金基金經理。
黃詩原先生,2021年9月6日至2023年1月13日,擔任本基金基金經理。
4、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
李劍峰先生,投資決策委員會主任,簡歷同上。
歐陽凱先生,簡歷同上。
修世宇先生,18年證券從業(yè)經驗;博士;曾任民生人壽保險分析師。2012年加入工銀
瑞信,現(xiàn)任研究部總經理、牽頭權益投資部工作、基金經理。2014年10月22日至2018
年2月27日,擔任工銀瑞信高端制造行業(yè)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7年6月16
日至2018年12月17日,擔任工銀瑞信工業(yè)4.0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22年8
月22日至今,擔任工銀瑞信高端制造行業(yè)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22年9月9日
至今,擔任工銀瑞信穩(wěn)健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22年11月18日至今,擔
任工銀瑞信文體產業(yè)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林念先生,12年證券從業(yè)經驗;博士;曾任光大證券宏觀分析師。2014年加入工銀瑞
信,現(xiàn)任專戶投資部副總經理、基金經理。2016年9月27日至今,擔任工銀瑞信紅利混合
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20年12月21日至今,擔任工銀瑞信全球精選股票型證券投
資基金基金經理;2022年3月4日至2023年9月22日,擔任工銀瑞信聚享混合型證券投
資基金基金經理;2022年8月1日至今,擔任工銀瑞信主題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
經理;2022年11月11日至今,擔任工銀瑞信豐盈回報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
經理;2023年1月17日至2024年7月10日,擔任工銀瑞信恒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
資基金基金經理;2025年1月24日至今,擔任工銀瑞信中國機會全球配置股票型證券投資
基金基金經理。
焦文龍先生,16年證券從業(yè)經驗,曾任鵬華基金執(zhí)行總經理,基金經理。2021年加入
工銀瑞信,現(xiàn)任指數(shù)及量化投資部總經理、基金經理。2022年11月25日至今,擔任工銀
瑞信新機遇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22年11月25日至今,擔任工銀瑞
信新價值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23年9月22日至今,擔任工銀瑞信聚
享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24年11月8日至今,擔任工銀瑞信雙債增強債券型證
券投資基金(LOF)基金經理;2024年11月19日至今,擔任工銀瑞信中證A500交易型開
放式指數(shù)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24年11月26日至今,擔任工銀瑞信中證A500指數(shù)證
券投資基金(自2024年12月10日起,變更為工銀瑞信中證A5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shù)證券投
資基金聯(lián)接基金)基金經理;2025年4月10日至今,擔任工銀瑞信國證港股通創(chuàng)新藥交易
型開放式指數(shù)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25年6月20日至今,擔任工銀瑞信中證A500增
強策略交易型開放式指數(shù)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趙志源先生,15年證券從業(yè)經驗;博士;曾任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精算部主管。
2010年加入工銀瑞信,現(xiàn)任FOF投資部總經理、基金經理。2025年4月1日至今,擔任工
銀瑞信價值穩(wěn)健6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經理。
谷衡先生,20年證券從業(yè)經驗,曾任華夏銀行總行交易員,中信銀行總行交易員。2012
年加入工銀瑞信,現(xiàn)任固定收益部總經理、基金經理。2012年11月13日至2023年6月2
日,擔任工銀瑞信14天理財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3年1月28日至今,
擔任工銀瑞信60天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自2020年7月20日起,變更為工銀瑞信尊
益中短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3年3月28日至2014年12月18日,擔任
工銀瑞信安心增利場內實時申贖貨幣市場基金基金經理;2014年9月30日至2023年3月
29日,擔任工銀瑞信貨幣市場基金基金經理;2015年7月10日至2018年2月28日,擔任
工銀瑞信財富快線貨幣市場基金基金經理;2015年12月14日至2018年8月28日,擔任
工銀瑞信添福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6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9日,擔任
工銀瑞信安盈貨幣市場基金基金經理;2016年12月7日至2018年3月28日,擔任工銀瑞
信豐益一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7年2月28日至2019年1月24日,
擔任工銀瑞信豐淳半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自2017年9月23日起,變更為工銀
瑞信豐淳半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7年6月12日至2018
年11月30日,擔任工銀瑞信豐實三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7年12
月26日至今,擔任工銀瑞信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8年2月28日至今,
擔任工銀瑞信信用添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8年6月15日至2019年8月14
日,擔任工銀瑞信瑞祥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8年11月7日至
2020年1月9日,擔任工銀瑞信恒享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杜洋先生,15年證券從業(yè)經驗;2010年加入工銀瑞信,現(xiàn)任研究部副總經理、基金經
理。2015年2月16日至今,擔任工銀瑞信戰(zhàn)略轉型主題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6
年11月2日至2018年10月12日,擔任工銀瑞信瑞盈18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
金基金經理;2017年1月25日至2018年6月11日,擔任工銀瑞信瑞盈半年定期開放債券
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8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23日,擔任工銀瑞信穩(wěn)健成長
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8年11月14日至2021年1月18日,擔任工銀瑞信新
能源汽車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9年4月24日至2023年8月15日,擔任
工銀瑞信戰(zhàn)略新興產業(yè)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
31日,擔任工銀瑞信產業(yè)升級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21年4月2日至2023年8
月15日,擔任工銀瑞信創(chuàng)業(yè)板兩年定期開放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21年4月26
日至今,擔任工銀瑞信戰(zhàn)略遠見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22年1月13日至2024
年12月6日,擔任工銀瑞信新能源汽車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22年11月
18日至今,擔任工銀瑞信圓豐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23年6月13
日至今,擔任工銀瑞信領航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24年12月6日至
今,擔任工銀瑞信產業(yè)升級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趙蓓女士,17年證券從業(yè)經驗,曾任中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經理助理。2010
年加入工銀瑞信,現(xiàn)任研究部聯(lián)席總經理、基金經理兼任投資經理。2014年11月18日至
今,擔任工銀瑞信醫(yī)療保健行業(yè)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5年4月28日至今,擔
任工銀瑞信養(yǎng)老產業(yè)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6年2月3日至今,擔任工銀瑞信
前沿醫(yī)療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8年7月30日至2019年12月23日,擔任工
銀瑞信醫(yī)藥健康行業(yè)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20年5月20日至2022年6月14日,
擔任工銀瑞信科技創(chuàng)新6個月定期開放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21年3月25日至
今,擔任工銀瑞信成長精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25年4月9日至今,擔任工
銀瑞信新經濟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QDII)基金經理。
5、上述人員之間均不存在近親屬關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基金份額的發(fā)售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
3、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4、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收益;
5、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6、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7、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息,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8、辦理與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9、按照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12、國務院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規(guī)定的其他職責。
(四)基金管理人承諾
1、本基金管理人將根據(jù)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按照招募說明書列明的投資目標、策略及限
制等全權處理本基金的投資。
2、本基金管理人不從事違反《證券法》的行為,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違反《證券法》行為的發(fā)生。
3、本基金管理人不從事違反《基金法》的行為,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保證基金財產不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guī)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shù)淖C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
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lián)交
易的,應當符合本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防范利
益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zhí)行。相關交易必須事
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按法律法規(guī)予以披露。重大關聯(lián)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
議,并經過三分之二以上的獨立董事通過?;鸸芾砣硕聲辽倜堪肽陮﹃P聯(lián)交易事項
進行審查。
4、本基金管理人將加強人員管理,強化職業(yè)操守,督促和約束員工遵守國家有關法律、
法規(guī)及行業(yè)規(guī)范,誠實信用、勤勉盡責,不從事以下行為:
(1)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
(2)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3)利用基金財產或職務之便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guī)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5)侵占、挪用基金財產;
(6)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
關的交易活動;
(7)玩忽職守,不按照規(guī)定履行職責;
(8)其它法律法規(guī)以及國務院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禁止的行為。
5、基金經理承諾
(1)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本著謹慎的原則為基金份額持有人謀取
利益。
(2)不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謀取不
當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yè)秘密以及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
資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為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組織或個人進行證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1、內部控制的原則
(1)健全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包括公司的各項業(yè)務、各個部門或機構和各級人員,
并涵蓋到決策、執(zhí)行、監(jiān)督、反饋等各個環(huán)節(jié)。
(2)有效性原則。通過科學的內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內控程序,維護內控制度
的有效執(zhí)行。
(3)獨立性原則?;鸸芾砣烁鳈C構、部門和崗位職責應當保持相對獨立,基金管理
人基金資產、自有資產、其他資產的運作應當分離。
(4)相互制約原則?;鸸芾砣藘炔坎块T和崗位的設置應當權責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則?;鸸芾砣诉\用科學化的經營管理方法降低運作成本,提高經濟
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達到最佳的內部控制效果。
2、內部控制的主要內容
(1)控制環(huán)境
公司董事會決定公司發(fā)展戰(zhàn)略,監(jiān)督管理層履行職責及經營運作的合法合規(guī)情況;董事
會下設風險管理委員會、資格審查及薪酬委員會、戰(zhàn)略與可持續(xù)發(fā)展委員會、審計委員會等
專門委員會,按照法律法規(guī)、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和董事會的授權行使職責。
公司設執(zhí)行委員會,負責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中的重要決策,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執(zhí)行委員會下設的投資決策委員會和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委員會,就基金投資、風險與內控
管理等發(fā)表專業(yè)意見及建議,投資決策委員會是基金的最高投資決策機構。
公司設立督察長,對董事會負責,負責審查、監(jiān)督檢查公司及其工作人員的經營管理和
執(zhí)業(yè)行為合法合規(guī)情況及公司內部風險控制情況。督察長發(fā)現(xiàn)基金及公司存在重大經營風險
或者隱患時,提出處理意見并督促整改,同時督促公司及時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公司未及時
報告的,直接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
(2)風險評估
a)董事會下設的風險管理委員會和督察長對公司內外部風險進行評估;
b)執(zhí)行委員會下屬的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委員會負責對公司經營管理中的重大突發(fā)性
事件和重大危機情況進行評估,制定危機處理方案并監(jiān)督實施;負責對基金投資和運作中的
重大問題和重大事項進行風險評估;
c)各級部門負責對職責范圍內的業(yè)務所面臨的風險進行識別和評估。
(3)控制活動
控制活動包括自我控制、職責分離、監(jiān)察稽核、實物控制、業(yè)績評價、嚴格授權、資產
分離等政策、程序或措施。
控制活動體現(xiàn)為:自我控制以各崗位的目標責任制為基礎,是內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線,
在公司內部建立科學、嚴格的崗位分離制度、授權制度、資產分離制度等,在相關部門和相
關崗位之間建立重要業(yè)務處理憑據(jù)傳遞和信息溝通制度;風險管理、內控合規(guī)以及支持職能
部門為內部控制的第二道防線,對一道防線負有監(jiān)督責任;稽核審計部門是內部控制的第三
道防線,通過專項稽核審計、內部控制有效性評價等工作,對第一道、第二道防線履職情況
進行獨立客觀的監(jiān)督、評價。
(4)信息與溝通
公司建立雙向的信息交流途徑,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息傳播渠道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呈報
渠道。通過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證了公司員工及各級管理人員可以充分了解與其職
責相關的信息,并及時送達適當?shù)娜藛T進行處理。公司根據(jù)組織架構和授權制度,建立了清
晰的業(yè)務報告系統(tǒng)。
(5)內部監(jiān)控
內部監(jiān)控由風險管理委員會、督察長、內控稽核部門在各自的職權范圍內開展,檢查、
評價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備性和有效性,監(jiān)督內部控制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揭示公司
內部管理及基金運作中的風險,及時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有效地執(zhí)行。
3、基金管理人關于內部控制的聲明
(1)基金管理人確知建立、實施和維持內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會及管理層的責任;
(2)上述關于內部控制的披露真實、準確;
(3)本公司承諾將根據(jù)市場環(huán)境的變化及公司的發(fā)展不斷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況
1、基本情況
名稱: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農業(yè)銀行)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qū)建國門內大街69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復興門內大街28號凱晨世貿中心東座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準設立機關和批準設立文號:中國銀監(jiān)會銀監(jiān)復[2009]13號
基金托管資格批文及文號: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基字[1998]23號
注冊資本:34,998,303.4萬元人民幣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聯(lián)系電話:010-66060069
傳真:010-68121816
聯(lián)系人:任航
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總行設在北京。經國務院
批準,中國農業(yè)銀行整體改制為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
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繼原中國農業(yè)銀行全部資產、負債、業(yè)務、機構網點和員工。
中國農業(yè)銀行網點遍布中國城鄉(xiāng),成為國內網點最多、業(yè)務輻射范圍最廣,服務領域最廣,
服務對象最多,業(yè)務功能齊全的大型國有商業(yè)銀行之一。在海外,中國農業(yè)銀行同樣通過自
己的努力贏得了良好的信譽,每年位居《財富》世界500強企業(yè)之列。作為一家城鄉(xiāng)并舉、
聯(lián)通國際、功能齊備的大型國有商業(yè)銀行,中國農業(yè)銀行一貫秉承以客戶為中心的經營理念,
堅持審慎穩(wěn)健經營、可持續(xù)發(fā)展,立足縣域和城市兩大市場,實施差異化競爭策略,著力打
造“伴你成長”服務品牌,依托覆蓋全國的分支機構、龐大的電子化網絡和多元化的金融產
品,致力為廣大客戶提供優(yōu)質的金融服務,與廣大客戶共創(chuàng)價值、共同成長。
中國農業(yè)銀行是中國第一批開展托管業(yè)務的國內商業(yè)銀行,經驗豐富,服務優(yōu)質,業(yè)績
突出,2004年被英國《全球托管人》評為中國“最佳托管銀行”。2007年中國農業(yè)銀行通
過了美國SAS70內部控制審計,并獲得無保留意見的SAS70審計報告。自2010年起中國農
業(yè)銀行連續(xù)通過托管業(yè)務國際內控標準(ISAE3402)認證,表明了獨立公正第三方對中國農
業(yè)銀行托管服務運作流程的風險管理、內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認可。中國農業(yè)銀行著
力加強能力建設,品牌聲譽進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屆“‘金牌理財’TOP10頒獎盛典”
中成績突出,獲“最佳托管銀行”獎。2010年再次榮獲《首席財務官》雜志頒發(fā)的“最佳
資產托管獎”。2012年榮獲第十屆中國財經風云榜“最佳資產托管銀行”稱號;2013年至
2017年連續(xù)榮獲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銀行優(yōu)秀獎”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授予的“優(yōu)秀托管機構獎”稱號;2015年、2016年榮獲中國銀行業(yè)協(xié)會授予的“養(yǎng)老金業(yè)
務最佳發(fā)展獎”稱號;2018年榮獲中國基金報授予的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管銀行”
獎;2019年榮獲證券時報授予的“2019年度資產托管銀行天璣獎”稱號;2020年被美國《環(huán)
球金融》評為中國“最佳托管銀行”;2021年榮獲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首次設立的“銀
行間本幣市場優(yōu)秀托管行”獎;2022年在權威雜志《財資》年度評選中首次榮獲“中國最
佳保險托管銀行”。
中國農業(yè)銀行證券投資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經中國證監(jiān)會和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成
立,2004年更名為中國農業(yè)銀行托管業(yè)務部。目前內設風險合規(guī)部/綜合管理部、業(yè)務管理
部、客戶一部、客戶二部、客戶三部、客戶四部、系統(tǒng)與信息管理部、營運管理部、營運一
部、營運二部,擁有先進的安全防范設施和基金托管業(yè)務系統(tǒng)。
2、主要人員情況
中國農業(yè)銀行托管業(yè)務部現(xiàn)有員工302名,其中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60名,服務團隊
成員專業(yè)水平高、業(yè)務素質好、服務能力強,高級管理層均有20年以上金融從業(yè)經驗和高
級技術職稱,精通國內外證券市場的運作。
3、基金托管業(yè)務經營情況
截止到2025年9月30日,中國農業(yè)銀行托管的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和開放式證券投資
基金共982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內部風險控制制度說明
1、內部控制目標
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托管業(yè)務的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監(jiān)管規(guī)章和行內有關管理規(guī)定,守法經營、
規(guī)范運作、嚴格監(jiān)察,確保業(yè)務的穩(wěn)健運行,保證基金財產的安全完整,確保有關信息的真
實、準確、完整、及時,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2、內部控制組織結構
風險管理委員會總體負責中國農業(yè)銀行的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工作,對托管業(yè)務風險管
理和內部控制工作進行監(jiān)督和評價。托管業(yè)務部專門設置了風險管理處,配備了專職內控監(jiān)
督人員負責托管業(yè)務的內控監(jiān)督工作,獨立行使監(jiān)督稽核職權。
3、內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備系統(tǒng)、完善的制度控制體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崗位職責、業(yè)務操作流
程,可以保證托管業(yè)務的規(guī)范操作和順利進行;業(yè)務人員具備從業(yè)資格;業(yè)務管理實行嚴格
的復核、審核、檢查制度,授權工作實行集中控制,業(yè)務印章按規(guī)程保管、存放、使用,賬
戶資料嚴格保管,制約機制嚴格有效;業(yè)務操作區(qū)專門設置,封閉管理,實施音像監(jiān)控;業(yè)
務信息由專職信息披露人負責,防止泄密;業(yè)務實現(xiàn)自動化操作,防止人為事故的發(fā)生,技
術系統(tǒng)完整、獨立。
(三)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jiān)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過參數(shù)設置將《基金法》、《運作辦法》、基金合同、托管協(xié)議規(guī)定的投資
比例和禁止投資品種輸入監(jiān)控系統(tǒng),每日登錄監(jiān)控系統(tǒng)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并通過
基金資金賬戶、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等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為。
當基金出現(xiàn)異常交易行為時,基金托管人應當針對不同情況進行以下方式的處理:
1、電話提示。對媒體和輿論反映集中的問題,電話提示基金管理人;
2、書面警示。對本基金投資比例接近超標、資金頭寸不足等問題,以書面方式對基金
管理人進行提示;
3、書面報告。對投資比例超標、清算資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違規(guī)交易等行為,書面提
示有關基金管理人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
五、相關服務機構
(一)基金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
名稱: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金融大街5號新盛大廈A座6-9層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金融大街5號、甲5號9層甲5號901
法定代表人:趙桂才
全國統(tǒng)一客戶服務電話:400-811-9999
傳真:010-81042588、010-81042599
聯(lián)系人:王海瑞
聯(lián)系電話:010-66583199
公司網站:www.icbcubs.com.cn
直銷機構網點信息:
本公司直銷柜臺及直銷電子自助交易系統(tǒng)(含APP、網上交易、微信自助交易)銷售本
基金,網點具體信息詳見本公司網站。
2、其他銷售機構
本基金非直銷銷售機構信息詳見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jù)《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規(guī)定,
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機構銷售本基金,詳見基金管理人網站。
(二)基金注冊登記機構
名稱: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金融大街5號、甲5號9層甲5號901
注冊登記業(yè)務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金融大街5號新盛大廈A座6-9層
法定代表人:趙桂才
全國統(tǒng)一客戶服務電話:400-811-9999
傳真:010-66583100
聯(lián)系人:高文
(三)律師事務所及經辦律師
名稱:上海源泰律師事務所
住所:上海市浦東南路256號華夏銀行大廈14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南路256號華夏銀行大廈14樓
負責人:廖海
聯(lián)系電話:021-51150298
傳真:021-51150398
經辦律師:劉佳、徐莘
聯(lián)系人:李筱筱
(四)會計師事務所及經辦注冊會計師
機構全稱: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安永大樓17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安永大樓17層
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毛鞍寧
經辦注冊會計師:賀耀、王蕊
聯(lián)系電話:(010)58153000
傳真:(010)85188298
聯(lián)系人:王蕊
六、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據(jù)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
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請已經中國證監(jiān)會2018年4月10日證監(jiān)許可【2018】
651號文予以注冊。
(二)基金的類別
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三)基金的運作方式
契約型、開放式。
(四)基金存續(xù)期間
不定期。
(五)基金的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額發(fā)售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2018年7月2日生效。
(二)基金存續(xù)期內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數(shù)量和資產規(guī)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xù)20個工作日出現(xiàn)基金份額持有人數(shù)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
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連續(xù)60個工作
日出現(xiàn)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轉換運作方式、
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時,從其規(guī)定。
八、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一)申購和贖回場所
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將通過銷售機構進行。具體的銷售網點將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說明
書或其他相關公告中列明?;鸸芾砣丝筛鶕?jù)情況變更或增減銷售機構,并在基金管理人網
站公示?;鹜顿Y者應當在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yè)務的營業(yè)場所或按銷售機構提供的其他
方式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二)申購和贖回的開放日及時間
1、開放日及開放時間
投資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要求或基金
合同的規(guī)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xiàn)新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
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但應在實施
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購、贖回開始日及業(yè)務辦理時間
本基金已于2018年7月3日起開始辦理日常申購、贖回業(yè)務。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或者轉
換。投資人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贖回或轉換申請且登記機構確認接
受的,其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轉換價格為下一開放日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轉換的價格。
(三)申購與贖回的原則
1、“未知價”原則,即申購、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后計算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
進行計算;
2、“金額申購、份額贖回”原則,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3、當日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規(guī)定的時間以內撤銷;
4、贖回遵循“先進先出”原則,即按照投資人認購、申購的先后次序進行順序贖回;
5、辦理申購、贖回業(yè)務時,應當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
6、當本基金發(fā)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保
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體處理原則與操作規(guī)范遵循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自律規(guī)則的
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情況下,對上述原則進行調整。基金管理人必須在新規(guī)
則開始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資者辦理申購、贖回等業(yè)務時應提交的文件和辦理手續(xù)、辦理時間、處理規(guī)則等在遵
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規(guī)定的前提下,以各銷售機構的具體規(guī)定為準。
(四)申購與贖回的程序
1、申購和贖回的申請方式
投資人必須根據(jù)銷售機構規(guī)定的程序,在開放日的具體業(yè)務辦理時間內提出申購或贖回
的申請。
2、申購和贖回的款項支付
投資人申購基金份額時,必須全額交付申購款項,投資人交付申購款項,申購成立;登
記機構確認基金份額時,申購生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遞交贖回申請,贖回成立;登記機構確認贖回時,贖回生效?;鸱蓊~
持有人贖回申請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將在T+7日(包括該日)內支付贖回款項。遇證券、期
貨交易所或交易市場數(shù)據(jù)傳輸延遲、通訊系統(tǒng)故障、銀行數(shù)據(jù)交換系統(tǒng)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
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響業(yè)務處理流程時,贖回款項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劃出。
在發(fā)生巨額贖回或基金合同載明的其他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時,款項的支付
辦法參照基金合同有關條款處理。
3、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確認
基金管理人應以交易時間結束前受理有效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當天作為申購或贖回申請
日(T日),在正常情況下,本基金登記機構在T+1日內對該交易的有效性進行確認。T日提
交的有效申請,投資人應在T+2日后(包括該日)及時到銷售網點柜臺或以銷售機構規(guī)定的其
他方式查詢申請的確認情況。若申購不成功或無效,則申購款項本金退還給投資人。
基金銷售機構對申購、贖回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
接收到申請。申購、贖回的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對于申請的確認情況,投資者
應及時查詢。因投資者怠于履行該項查詢等各項義務,致使其相關權益受損的,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其他基金銷售機構不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或不利后果。如因申請未得到登記機
構的確認而造成的損失,由投資人自行承擔。
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范圍內,本基金登記機構可根據(jù)相關業(yè)務規(guī)則,對上述業(yè)務辦理時間
進行調整,本基金管理人將于開始實施前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公告。
(五)申購與贖回的數(shù)量限制
1、投資者單個基金賬戶每筆最低申購金額為1元人民幣(含申購費),追加申購每筆最
低金額為1元人民幣(含申購費)。實際操作中,以各銷售機構的具體規(guī)定為準。
投資人將當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資時,不受最低申購金額的限制。
2、每次贖回基金份額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時或贖回后保留的基金份額
余額不足10份的,在贖回時需一次全部贖回。實際操作中,以各銷售機構的具體規(guī)定為準。
如遇巨額贖回等情況發(fā)生而導致延期贖回時,贖回辦理和款項支付的辦法將參照基金合
同有關巨額贖回或連續(xù)巨額贖回的條款處理。
3、基金管理人不設單個投資人累計持有的基金份額上限,但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
數(shù)不得超過基金份額總數(shù)的50%(在基金運作過程中因基金份額贖回等基金管理人無法予以
控制的情形導致超過50%的除外)。
4、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基金管理人
應當采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拒絕大額申購、暫停基
金申購等措施,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具體規(guī)定請參見相關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guī)定申購金額和贖回份額的數(shù)量
限制?;鸸芾砣吮仨氃谡{整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購和贖回的對價、費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基金份額分為A類和C類基金份額。投資人申購A類基金份額時支付申購費
用,申購C類基金份額不支付申購費用,而是從該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
2、申購費
本基金對A類基金份額申購設置級差費率,投資者在一天之內如有多筆申購,適用費率
按單筆分別計算。
本基金的申購費率如下表所示:
份額 A類基金份額 C類基金份額
費用種類 情形 費率 費率
申購費率 M<100萬 0.80% 0%
100萬≤M<200萬 0.50%
200萬≤M<500萬 0.30%
M≥500萬 按筆收取,1,000元/筆
養(yǎng)老金特定申購費率 M<100萬 0.32%
100萬≤M<200萬 0.15%
200萬≤M<500萬 0.06%
M≥500萬 按筆收取,1,000元/筆

注:1、M為申購金額;
2、實施特定申購費率的養(yǎng)老金客戶包括: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可以投資基金的地方
社會保障基金、企業(yè)年金單一計劃以及集合計劃、企業(yè)年金理事會委托的特定客戶資產管理
計劃、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金、企業(yè)年金養(yǎng)老金產品、職業(yè)年金計劃、養(yǎng)老目標基金、養(yǎng)老保障
管理產品、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yè)養(yǎng)老保險產品。如將來出現(xiàn)經養(yǎng)老基金監(jiān)管部門認可的新的
養(yǎng)老基金類型,本公司將發(fā)布臨時公告將其納入養(yǎng)老金客戶范圍,并按規(guī)定向中國證監(jiān)會備
案;
3、養(yǎng)老金客戶須通過我公司直銷中心申購。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用由A類基金份額的投資人承擔,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場
推廣、銷售、注冊登記等各項費用,不列入基金財產。
3、贖回費
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
取。對于持有期限少于7天的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費將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對于持有期限
不少于7天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不低于贖回費總額的25%應歸入基金財產,其余用于支付登
記結算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xù)費。認購/申購的基金份額持有期限自注冊登記系統(tǒng)確認之日起
開始計算,至該部分基金份額贖回確認日止,且基金份額贖回確認日不計入持有期。本基金
贖回費率均隨投資人持有基金份額期限的增加而遞減,具體贖回費率結構如下表所示。
份額 A類基金份額 C類基金份額
費用種類 情形 費率 情形 費率
贖回費率 Y<7天 1.50% Y<7天 1.50%
7天≤Y<30天 0.50% 7天≤Y<30天 0.50%
30天≤Y<1年 0.10% 30天≤Y 0%
1年≤Y<2年 0.05%
Y≥2年 0%

注:Y為持有期限,1年指365天。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并最遲應于新的費
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根據(jù)市場情況制定
基金促銷計劃,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按相關監(jiān)管部門
要求履行必要手續(xù)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調低基金銷售費率。
(七)申購份額與贖回金額的計算方式
1、申購份額的計算方式:申購的有效份額為按實際確認的申購金額在扣除申購費用后,
以申請當日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計算,各計算結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數(shù)點后
兩位,由此誤差產生的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產生的收益歸基金財產所有。
(1)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
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用采用前端收費模式(即申購基金時繳納申購費),
投資人的申購金額包括申購費用和凈申購金額。申購A類基金份額的計算方式如下: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1+申購費率)
(注:對于適用固定金額申購費用的申購,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固定申購費用金額)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凈申購金額
(注:對于適用固定金額申購費用的申購,申購費用=固定申購費用金額)
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T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
例:某投資者(非養(yǎng)老金客戶)投資5萬元申購本基金的A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
A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0500元,則可得到的A類基金份額為:
凈申購金額=50,000/(1+0.80%)=49,603.17元
申購費用=50,000-49,603.17=396.83元
申購份額=49,603.17/1.0500=47,241.11份
即:投資人投資5萬元申購本基金的A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為
1.0500元,則其可得到47,241.11份A類基金份額。
(2)C類基金份額的申購
申購C類基金份額的計算方式如下:
申購份額=申購金額/T日C類基金份額凈值
例:某投資者投資5萬元申購本基金的C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C類基金份額凈值
為1.0500元,則可得到的C類基金份額為:
申購份額=50,000/1.0500=47,619.05份
即:投資人投資5萬元申購本基金的C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C類基金份額凈值為
1.0500元,則其可得到47619.05份C類基金份額。
2、贖回金額的計算方式:贖回金額為按實際確認的有效贖回份額乘以當日該類基金份
額凈值并扣除相應的費用,贖回金額單位為元。上述計算結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
數(shù)點后2位,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1)A類基金份額的贖回
本基金的凈贖回金額為贖回金額扣減贖回費用。如果投資人贖回A類基金份額,則贖回
金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贖回金額=贖回份額×T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
贖回費用=贖回金額×A類基金份額贖回費率
凈贖回金額=贖回金額-贖回費用
例:某投資者贖回本基金1萬份A類基金份額,持有時間為兩年六個月,對應的贖回費
率為0%,假設贖回當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是1.2500元,則其可得到的贖回金額為:
贖回金額=10,000×1.2500=12,500.00元
贖回費用=12,500×0%=0元
凈贖回金額=12,500-0=12,500.00元
即:投資者贖回本基金1萬份A類基金份額,持有期限為兩年六個月,假設贖回當日A
類基金份額凈值是1.2500元,則其可得到的贖回金額為12,500.00元。
(2)C類基金份額的贖回
如果投資人贖回C類基金份額,則贖回金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贖回金額=贖回份額×T日C類基金份額凈值
贖回費用=贖回金額×C類基金份額贖回費率
凈贖回金額=贖回金額-贖回費用
例:某投資者贖回本基金1萬份C類基金份額,持有時間大于7天且小于30天,對應
的贖回費率為0.50%,假設贖回當日C類基金份額凈值是1.2500元,則其可得到的贖回金
額為:
贖回金額=10,000×1.2500=12,500.00元
贖回費用=12,500×0.50%=62.50元
凈贖回金額=12,500-62.50=12,437.50元
即:投資者贖回本基金1萬份C類基金份額,持有期限大于7天且小于30天,假設贖
回當日C類基金份額凈值是1.2500元,則其可得到的贖回金額為12,437.75元。
3、基金份額凈值計算
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公式為計算日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登記在冊基金份額余額所
得的單位基金份額的價值。
T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T日A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資產凈值/T日登記在冊A類基金份
額余額。
T日C類基金份額凈值=T日C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資產凈值/T日登記在冊C類基金份
額余額。
本基金A類和C類基金份額的份額凈值的計算,均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4位,小數(shù)點后第5
位四舍五入,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T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在當天收市
后計算,并在T+1日內公告。遇特殊情況,經中國證監(jiān)會同意,可以適當延遲計算或公告。
(八)拒絕或暫停申購的情形
發(fā)生下列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拒絕或暫停接受投資人的申購申請: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
2、發(fā)生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暫?;鹳Y產估值情況。
3、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凈
值。
4、接受某筆或某些申購申請可能會影響或損害現(xiàn)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
5、接受某筆或某些申購申請有可能導致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比例超過50%,或
者變相規(guī)避50%集中度的情形時。
6、基金資產規(guī)模過大,使基金管理人無法找到合適的投資品種,或其他可能對基金業(yè)
績產生負面影響,從而損害現(xiàn)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7、某筆或某些申購申請超過基金管理人設定的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單一投資者單日
或單筆申購金額上限的。
8、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確認后,
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接受基金申購申請。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fā)生上述第1、2、3、6、8、9項暫停申購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決定暫停申購時,基
金管理人應當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暫停申購公告。如果投資人的申購申請被拒絕,
被拒絕的申購款項本金將退還給投資人。在暫停申購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
申購業(yè)務的辦理。
(九)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對價的情形
發(fā)生下列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贖回款項。
2、發(fā)生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暫?;鹳Y產估值情況。
3、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凈
值。
4、連續(xù)兩個或兩個以上開放日發(fā)生巨額贖回。
5、接受某筆或某些贖回申請可能會影響或損害現(xiàn)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
6、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確認后,
基金管理人應當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或暫停接受基金贖回申請。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fā)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決定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時,基金管理人應在
當日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已確認的贖回申請,基金管理人應足額支付;如暫時不能足額支付,
應將可支付部分按單個賬戶申請量占申請總量的比例分配給贖回申請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
支付。若出現(xiàn)上述第4項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關條款處理?;鸱蓊~持有人在申請贖
回時可事先選擇將當日可能未獲受理部分予以撤銷。在暫停贖回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
應及時恢復贖回業(yè)務的辦理并公告。
(十)巨額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1、巨額贖回的認定
若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內的基金份額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shù)加上基金轉換中轉出
申請份額總數(shù)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shù)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額總數(shù)后的余額)超過前一
開放日的基金總份額的10%,即認為是發(fā)生了巨額贖回。
2、巨額贖回的處理方式
當本基金出現(xiàn)巨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jù)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或巨額贖回份
額占比情況決定全額贖回或部分延期贖回。
(1)全額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支付投資人的全部贖回申請時,按正常贖回
程序執(zhí)行。
(2)部分延期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認為因支付投
資人的贖回申請而進行的財產變現(xiàn)可能會對基金資產凈值造成較大波動時,基金管理人在當
日接受贖回比例不低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的前提下,可對其余贖回申請延期辦理。
對于當日的贖回申請,應當按單個賬戶贖回申請量占贖回申請總量的比例,確定當日受理的
贖回份額;對于未能贖回部分,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可以選擇延期贖回或取消贖回。選
擇延期贖回的,將自動轉入下一個開放日繼續(xù)贖回,直到全部贖回為止;選擇取消贖回的,
當日未獲受理的部分贖回申請將被撤銷。延期的贖回申請與下一開放日贖回申請一并處理,
無優(yōu)先權并以下一開放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此類推,直到全部贖回為
止。如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未作明確選擇,投資人未能贖回部分作自動延期贖回處理。
部分延期贖回不受單筆贖回最低份額的限制。
(3)若本基金發(fā)生巨額贖回且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贖回申請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
份額的10%,基金管理人有權先行對該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超出10%的贖回申請實施延期辦
理,而對該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10%以內(含10%)的贖回申請與其他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贖
回申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jù)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或巨額贖回份額占比情況決定全額贖
回或部分延期贖回。所有延期的贖回申請與下一開放日贖回申請一并處理,無優(yōu)先權并以下
一開放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此類推,直到全部贖回為止。具體見相關
公告。
(4)暫停贖回:連續(xù)2個開放日以上(含本數(shù))發(fā)生巨額贖回,如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必
要,可暫停接受基金的贖回申請;已經接受的贖回申請可以延緩支付贖回款項,但不得超過
20個工作日,并應當在指定媒介上進行公告。
3、巨額贖回的公告
當發(fā)生上述巨額贖回并延期辦理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過郵寄、傳真或者招募說明書規(guī)
定的其他方式在3個交易日內通知基金份額持有人,說明有關處理方法,并在2日內在指定
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暫停申購或贖回的公告和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
1、發(fā)生上述暫停申購或贖回情況的,基金管理人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暫
停公告。
2、如發(fā)生暫停的時間為1日,基金管理人應于重新開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新開放申購或贖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個開放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
3、如果發(fā)生暫停的時間超過1日但少于2周,暫停結束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時,
基金管理人應提前2個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并在重新開
始辦理申購或贖回的開放日公告最近1個工作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
4、如果發(fā)生暫停的時間超過2周,暫停期間,基金管理人應每2周至少重復刊登暫停
公告一次。暫停結束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時,基金管理人應提前2個工作日在指定媒介
連續(xù)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并在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日公告最近1個工作日
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
(十二)基金轉換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決定開辦本基金與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間的轉換業(yè)務,基金轉換可以收取一定的轉換費,相關規(guī)則由基金管理人
屆時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與相關機構。
如本基金開通轉換業(yè)務的,轉入的基金份額持有期限自注冊登記系統(tǒng)確認之日起開始計算,
至該部分基金份額贖回或轉出確認日止,且基金份額贖回或轉出確認日不計入持有期。
本基金已于2018年7月3日起開通日?;疝D換業(yè)務。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過戶
基金的非交易過戶是指基金登記機構受理繼承、捐贈和司法強制執(zhí)行等情形而產生的非
交易過戶以及登記機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其它非交易過戶。無論在上述何種情況下,接
受劃轉的主體必須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投資人。
繼承是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由其合法的繼承人繼承;捐贈指基金
份額持有人將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額捐贈給福利性質的基金會或社會團體;司法強制執(zhí)行是
指司法機構依據(jù)生效司法文書將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強制劃轉給其他自然人、法
人或其他組織。辦理非交易過戶必須提供基金登記機構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對于符合條件
的非交易過戶申請按基金登記機構的規(guī)定辦理,基金銷售機構可以按照其規(guī)定的標準收費。
(十四)基金的轉托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辦理已持有基金份額在不同銷售機構之間的轉托管,基金銷售機構可
以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收取轉托管費。
(十五)定期定額投資計劃
基金管理人可以為投資人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具體規(guī)則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規(guī)定。投
資人在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時可自行約定每期扣款金額,每期扣款金額必須不低于基金管
理人在相關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所規(guī)定的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最低申購金額。
本基金已于2018年7月3日起開始辦理日常定期定額投資業(yè)務。
(十六)基金份額的凍結、解凍和質押
基金登記機構只受理國家有權機關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額的凍結與解凍,以及登記機構認
可、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其他情況下的凍結與解凍。
基金份額被凍結的,被凍結部分產生的權益一并凍結,被凍結部分份額仍然參與收益分
配。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如相關法律法規(guī)允許基金管理人辦理基金份額的質押業(yè)務或其他基金業(yè)務,基金管理人
將制定和實施相應的業(yè)務規(guī)則。
(十七)基金份額的轉讓
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且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額持有人通過中國證監(jiān)
會認可的交易場所或者交易方式進行基金份額轉讓的申請并由登記機構辦理基金份額的過
戶登記?;鸸芾砣藬M受理基金份額轉讓業(yè)務的,將提前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應根據(jù)基金
管理人公告的業(yè)務規(guī)則辦理基金份額轉讓業(yè)務。
(十八)實施側袋機制期間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本基金的申購和贖回安排詳見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部分或
相關公告。
九、基金的投資
(一)投資目標
本基金主要通過優(yōu)選可轉債進行積極投資,在嚴格控制風險和保持良好流動性的基礎上,
追求基金資產的長期穩(wěn)定增值。
(二)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國內依法發(fā)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創(chuàng)業(yè)板以及其他中
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股票、存托憑證)、債券(包括國債、央行票據(jù)、金融債、地方政
府債、企業(yè)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jù)、次級債、政府支持機構債
券、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券、可轉換債券(含可分離交易可轉債)、可交換債券等)、資產支
持證券、銀行存款、同業(yè)存單、債券回購、國債期貨、權證、現(xiàn)金等,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
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規(guī)定)。
本基金投資組合資產配置比例:債券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資于
可轉換債券(含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的比例不低于非現(xiàn)金基金資產的80%;每個交易日日終
在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應當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的現(xiàn)金或
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xiàn)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
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其投資比例遵循屆時有效法律法規(guī)或相關規(guī)定。
(三)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將由投資研究團隊及時跟蹤市場環(huán)境變化,根據(jù)對國內宏觀經濟運行態(tài)勢、宏觀
經濟政策變化、證券市場運行狀況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判斷證券市場的發(fā)展趨勢,結合流動
性、估值水平、風險偏好等因素,綜合評價各類資產的風險收益水平。在充分的宏觀形勢判
斷和策略分析的基礎上,通過“自上而下”的資產配置及動態(tài)調整策略,將基金資產在股票、
可轉債及可交換債、普通債券、現(xiàn)金和衍生品等資產間進行配置并動態(tài)調整比例。
2、非權益類證券投資策略
(1)可轉債及可交換債投資策略
本基金可投資于可轉換債券、可分離交易可轉債、可交換債券以及其他含權債券等,該
類債券賦予債券投資者某種期權,比普通債券投資更加靈活。本基金將綜合研究此類含權債
券的債券價值和權益價值,債券價值方面綜合考慮票面利率、久期、信用資質、發(fā)行主體財
務狀況及公司治理等因素;權益價值方面仔細開展對含權債券所對應個股的價值分析,包括
估值水平、盈利能力及未來盈利預期,此外還需結合對含權條款的研究綜合判斷內含期權的
價值。本基金力爭在市場低估該類債券價值時買入并持有,以期在未來獲取超額收益。
1)可轉換債券投資策略
可轉換債券即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指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持有人有權按照約定的價格將債券
轉換成發(fā)行人的股票的一種含權債券,如果轉換并非有利,持有人可選擇持有債券至到期,
因此該類型債券兼具債性和股性。債性是指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可轉換債券至到期以獲取票
面價值和票面利息;股性是指投資者可以在轉股期間以約定的轉股價格將可轉換債券轉換成
發(fā)行人的股票。投資該類型債券的子策略包括:
i個券精選策略。針對可轉換債券的股性,本基金將通過成長性指標(預期主營業(yè)務收
入增長率、凈利潤增長率、市盈率相對盈利增長比率(PEG))、相對價值指標(市盈率(P/E)、
市凈率(P/B)、股價與現(xiàn)金流比率(P/CF)、企業(yè)價值倍數(shù)(EV/EBITDA))以及絕對估值指
標(折現(xiàn)現(xiàn)金流(DCF))的定量評判,篩選出具有合理價格成長(GARP)性質的正股。針對
可轉換債券的債性,本基金將結合可轉換債券的信用評估以及正股的價值分析,作為個券的
選擇依據(jù)。
ii條款價值發(fā)現(xiàn)策略??赊D換債券通常設置一些特殊條款,包括修正轉股價條款、回
售條款和贖回條款等,該些條款在特定的環(huán)境下對可轉換債券價值有較大影響。本基金將結
合發(fā)行人的經營狀況以及市場變化趨勢,深入分析各項條款挖掘可轉換債券的投資機會。
iii套利策略。按照條款設計,可轉換債券可根據(jù)事先約定的轉股價格轉換為發(fā)行人的
股票,因此可轉換債券和正股之間存在套利空間。當可轉換債券的轉股溢價率為負時,買入
可轉換債券并賣出股票獲得價差收益;反之,買入股票的同時賣出可轉換債券也可以獲取反
向套利價差。本基金將密切關注可轉換債券與正股之間的關系,把握套利機會,增強基金投
資組合收益。
2)可分離交易可轉債投資策略
可分離交易可轉債與普通可轉換債券的區(qū)別主要體現(xiàn)在分離交易可轉債在上市后分離
為純債部分和權證部分,并分別獨自進行交易。對于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的純債部分的投資按
照普通債券投資策略進行管理。對于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的權證部分可以結合其市價判斷賣出
或行使新股認購權。
3)可交換債券投資策略
可交換債券與可轉換債券的區(qū)別在于換股期間用于交換的股票并非自身新發(fā)的股票,而
是發(fā)行人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的股票??山粨Q債券同樣具有股性和債性,其中債性與可轉換
債券相同,即選擇持有可交換債券至到期以獲取票面價值和票面利息;而對于股性的分析則
需關注目標公司的股票價值。本基金將通過對目標公司股票的投資價值分析和可交換債券的
純債部分價值分析綜合開展投資決策。
(2)普通債券投資策略
由于流動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資的需要,普通債券投資策略總體上服務于基金資產配置,
主要著眼于中短期投資,普通債券組合的平均剩余存續(xù)期不超過1年,以便預期轉債市場出
現(xiàn)良好的投資機會時能夠迅速調整基金投資組合的資產配置。為了控制債券的信用風險,本
基金普通債券投資將主要投資政府債券,以及其它信用評級不低于投資級的債券。其中,普
通債券指本基金投資范圍中除可轉換債券(含可分離交易可轉債)、可交換債券以外的債券
資產。
1)利率預期策略與久期管理
本基金將考察市場利率的動態(tài)變化及預期變化,對國內生產總值(GDP)、居民消費價格
指數(shù)(CPI)、工業(yè)生產者價格指數(shù)(PPI)、外匯收支及國際市場流動性動態(tài)情況等引起利率
變化的相關因素進行深入的研究,對市場利率水平和收益率曲線未來的變化趨勢做出預測和
判斷,結合債券市場資金及債券的供求結構及變化趨勢,確定固定收益類資產的久期配置。
當預期市場利率水平將上升時,降低組合的久期;預期市場利率將下降時,提高組合的
久期。以達到利用市場利率的波動和債券組合久期的調整提高債券組合收益率目的。
本基金根據(jù)對收益率曲線形狀變動的預期建立或改變組合期限結構。通過預測收益率曲
線變動的方向,然后根據(jù)收益率曲線形狀變動的情景分析,構建組合的期限結構。具體來看,
又分為跟蹤收益率曲線的騎乘策略和基于收益率曲線變化的子彈策略、杠鈴策略及梯式策略。
i騎乘策略是基于收益率曲線分析對債券組合進行適時調整。當收益率曲線比較陡峭時,
即相鄰期限利差較大時,可以買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線陡峭處的債券,也即收益率水平相對
較高的債券,隨著持有期限的延長,債券的剩余期限將會縮短,此時債券的收益率水平將會
較投資期初有所下降,通過債券收益率的下滑來獲得資本利得收益。
ii子彈策略是使投資組合中債券久期集中于收益率曲線的一點,適用于收益率曲線較
陡時;杠鈴策略是使投資組合中債券的久期集中在收益率曲線的兩端,適用于收益率曲線兩
頭下降較中間下降更多的蝶式變動;梯式策略是使投資組合中的債券久期均勻分別于收益率
曲線,適用于收益率曲線水平移動。
2)類屬配置策略
類屬配置主要包括資產類別選擇、各類資產的適當組合以及對資產組合的管理。本基金
將在利率預期分析及其久期配置范圍確定的基礎上,通過情景分析和歷史預測相結合的方法,
“自上而下”在債券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銀行存款、信用債、
政府債券等資產類別之間進行類屬配置,進而確定具有最優(yōu)風險收益特征的資產組合。
3)證券選擇策略
根據(jù)發(fā)行人公司所在行業(yè)發(fā)展以及公司治理、財務狀況等信息對債券發(fā)行人主體進行評
級,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結合債券發(fā)行具體條款(主要是債券擔保狀況)對債券進行評級。
根據(jù)信用債的評級,給予相應的信用風險溢價,與市場上的信用利差進行對比,發(fā)掘具備相
對價值的個券。
4)息差策略
本基金可以通過債券回購融入和滾動短期資金作為杠桿,投資于收益率高于融資成本的
其它獲利機會,從而獲得杠桿放大收益。本基金進入銀行間同業(yè)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余
額不超過基金凈資產的40%。
(3)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資產支持證券主要包括資產抵押貸款支持證券(ABS)、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MBS)
等證券品種。本基金將重點對市場利率、發(fā)行條款、支持資產的構成及質量、提前償還率、
風險補償收益和市場流動性等影響資產支持證券價值的因素進行分析,并輔助采用蒙特卡洛
方法等數(shù)量化定價模型,評估資產支持證券的相對投資價值并做出相應的投資決策。
3、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的分析方法進行股票投資。基金管理人
在宏觀及行業(yè)分析的基礎上,選擇治理結構完善、經營穩(wěn)健、業(yè)績優(yōu)良、具有可持續(xù)增長前
景或價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以合理價格買入并進行中長期投資。本基金股票投資具體
包括行業(yè)分析與配置、公司財務狀況評價、價值評估及股票選擇與組合優(yōu)化等過程。
(1)行業(yè)分析與配置
本基金將根據(jù)各行業(yè)所處生命周期、產業(yè)競爭結構、近期發(fā)展趨勢等數(shù)方面因素對各行
業(yè)的相對盈利能力及投資吸引力進行評價,并根據(jù)行業(yè)綜合評價結果確定股票資產中各行業(yè)
的權重。
(2)公司財務狀況評估
在對行業(yè)進行深入分析的基礎上,對上市公司的基本財務狀況進行評估。結合基本面分
析、財務指標分析和定量模型分析,根據(jù)上市公司的財務情況進行篩選,剔除財務異常和經
營不夠穩(wěn)健的股票,構建基本投資股票池。
(3)價值評估
基于對公司未來業(yè)績發(fā)展的預測,采用現(xiàn)金流折現(xiàn)模型等方法評估公司股票的合理內在
價值,同時結合股票的市場價格,挖掘具有持續(xù)增長能力或者價值被低估的公司,選擇最具
有投資吸引力的股票構建投資組合。
(4)股票選擇與組合優(yōu)化
綜合定性分析與定量價值評估的結果,選擇定價合理或者價值被低估的股票構建投資組
合,并根據(jù)股票的預期收益與風險水平對組合進行優(yōu)化,在合理風險水平下追求基金收益最
大化。同時監(jiān)控組合中證券的估值水平,在市場價格明顯高于其內在合理價值時適時賣出證
券。
(5)存托憑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可投資存托憑證,本基金將結合對宏觀經濟狀況、行業(yè)景氣度、公司競爭優(yōu)勢、
公司治理結構、估值水平等因素的分析判斷,選擇投資價值高的存托憑證進行投資。
4、衍生品投資策略
(1)國債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為提高對利率風險管理能力,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為目的,本著謹
慎原則參與國債期貨投資。國債期貨作為利率衍生品的一種,有助于管理債券組合的久期、
流動性和風險水平。本基金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對宏觀經濟形勢和政策趨勢的
判斷、對債券市場進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構建量化分析體系,對國債期貨和現(xiàn)貨的基差、國
債期貨的流動性、波動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標進行跟蹤監(jiān)控,在最大限度保證基金
資產安全的基礎上,力求實現(xiàn)基金資產的長期穩(wěn)定增值。
(2)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因為上市公司進行增發(fā)配售等原因被動獲得權證,或者本基金在進行套利交易、
避險交易等情形下將主動投資權證。本基金進行權證投資時,將在對權證標的證券進行基本
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礎上,結合隱含波動率、剩余期限、標的證券價格走勢等參數(shù),運用數(shù)量
化期權定價模型,確定其合理內在價值,從而構建套利交易或避險交易組合,力求取得最優(yōu)
的風險調整收益。
(四)投資限制與禁止行為
1、組合限制
基金的投資組合應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債券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資于可轉換債券(含可分
離交易可轉債)的比例不低于非現(xiàn)金基金資產的80%;
(2)本基金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應當保持不
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的現(xiàn)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xiàn)金不包括結算備付
金、存出保證金和應收申購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本基金投
資可轉債部分不受此條款限制;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不超過該證券的10%,
完全按照有關指數(shù)的構成比例進行證券投資的基金品種不受此條款規(guī)定的比例限制;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權證,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權證,不得超過該權證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
0.5%;
(8)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
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資產支持
證券規(guī)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不得
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guī)模的10%;
(12)本基金應投資于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證券?;鸪钟匈Y
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報告發(fā)布之日起3
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3)本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fā)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的總資產,本
基金所申報的股票數(shù)量不超過擬發(fā)行股票公司本次發(fā)行股票的總量;
(14)本基金總資產不得超過基金凈資產的140%;
(15)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
的40%,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最長期限為1年,債券回購到期后
不得展期;
(1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
值的15%;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債券總市
值的30%;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國債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得超過上一個
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30%;本基金所持有的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市
值和買入、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差計算)占基金資產的比例不低于80%;
(17)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凈值的15%;因證
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
款所規(guī)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1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開放式基金(包括開放式基金以及處于開放期的定期開
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fā)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資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fā)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30%;完全按照有關指數(shù)的構成比例進行證券投資的開放式基金以及中國證監(jiān)
會認定的特殊投資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19)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開展逆回
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保持一致;
(20)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執(zhí)行,與境內上市交易
的股票合并計算;
(21)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除上述投資限制(2)、(12)、(17)、(19)外,因證券、期貨市場波動、證券發(fā)行人合
并、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投資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規(guī)
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關約定。期間,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基金合同的約定?;鹜泄苋藢?
基金的投資的監(jiān)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的,從
其規(guī)定。
2、禁止行為
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財產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guī)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shù)淖C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
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lián)交
易的,應當符合本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防范利益沖突,
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zhí)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得到基
金托管人同意,并按法律法規(guī)予以披露。重大關聯(lián)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并經
過三分之二以上的獨立董事通過。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應至少每半年對關聯(lián)交易事項進行審查。
3、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對上述投資限制、投資禁止等作出強制性調整的,本基金應當
按照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的規(guī)定執(zhí)行;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修改或調整上述投資限制、投
資禁止性規(guī)定,且該等調整或修改屬于非強制性的,基金管理人有權在履行適當程序后按照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調整或修改后的規(guī)定執(zhí)行,并應向投資者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但無需基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決定。
(五)業(yè)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的業(yè)績比較基準為:80%×中證可轉換債券指數(shù)收益率+10%×中債綜合財富(1
年以下)指數(shù)收益率+10%×滬深300指數(shù)收益率。
中證可轉換債券指數(shù)的樣本由在滬深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轉換債券組成,以反映國內市
場可轉換債券的總體表現(xiàn)。中債綜合財富(1年以下)指數(shù)是一個反映境內人民幣債券市場
價格走勢情況的寬基指數(shù),該指數(shù)成份券待償期限為1年以下。滬深300指數(shù)是由上海證券
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授權,由中證指數(shù)有限公司開發(fā)的中國A股市場指數(shù),它的樣本選
自滬深兩個證券市場,覆蓋了大部分流通市值,其成份股票為中國A股市場中代表性強、流
動性高的股票,能夠反映A股市場總體發(fā)展趨勢。
本基金是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其中投資于可轉
換債券(含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的比例不低于非現(xiàn)金基金資產的80%,普通債券主要為中短
期投資,并擇機參與股票投資。本基金對中證可轉換債券指數(shù)、中債綜合財富(1年以下)
指數(shù)和滬深300指數(shù)分別賦予80%、10%和10%的權重符合本基金的投資特性。本基金管理人
認為,該業(yè)績比較基準目前能夠忠實地反映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
如果指數(shù)編制單位停止計算編制這些指數(shù)或更改指數(shù)名稱,或者今后法律法規(guī)發(fā)生變化,
或者有更權威的、更能為市場普遍接受的業(yè)績比較基準推出,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
商一致并按照監(jiān)管部門要求履行適當程序后變更業(yè)績比較基準并及時公告,無需召開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
(六)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其長期平均風險和預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高
于貨幣市場基金。根據(jù)2017年7月1日實施的《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基金管
理人和銷售機構按照新的風險等級分類標準對基金重新進行風險評級,本基金的具體風險評
級結果應以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提供的評級結果為準。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關權利的處理原則及方法
1、有利于基金資產的安全與增值;
2、基金管理人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代表基金獨立行使相關權利,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
利益;
3、不通過關聯(lián)交易為自身、雇員、授權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關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
不當利益。
(八)側袋機制的實施和投資運作安排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jù)最大限度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
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務所意見后,可以依照
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本部分約定的投資組合比例、投資策略、組合限制、業(yè)績比較基準、
風險收益特征等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
側袋賬戶的實施條件、實施程序、運作安排、投資安排、特定資產的處置變現(xiàn)和支付等
對投資者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詳見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部分的規(guī)定。
(九)基金的投資組合報告
本報告期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財務數(shù)據(jù)未經審計)。
1.1報告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序號 項目 金額(元) 占基金總資產的比例(%)
1 權益投資 56,006,251.43 27.91
其中:股票 56,006,251.43 27.91
2 基金投資 - -
3 固定收益投資 134,033,024.06 66.80
其中:債券 134,033,024.06 66.80
資產支持證券 - -
4 貴金屬投資 - -
5 金融衍生品投資 - -
6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其中:買斷式回購的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7 銀行存款和結算備付金合計 8,788,143.57 4.38
8 其他資產 1,823,918.53 0.91
9 合計 200,651,337.59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額占基金總資產的比例分項之和與合計可能有尾差。
1.2報告期末按行業(yè)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1.2.1報告期末按行業(yè)分類的境內股票投資組合
代碼 行業(yè)類別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A 農、林、牧、漁業(yè) - -
B 采礦業(yè) 36,000,795.92 23.39
C 制造業(yè) 18,887,402.51 12.27
D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yè) - -
E 建筑業(yè) - -
F 批發(fā)和零售業(yè) - -
G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yè) 480,080.00 0.31
H 住宿和餐飲業(yè) - -
I 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yè) 637,973.00 0.41
J 金融業(yè) - -
K 房地產業(yè) - -
L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yè) - -
M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yè) - -
N 水利、環(huán)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yè) - -
O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yè) - -
P 教育 - -
Q 衛(wèi)生和社會工作 - -
R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yè) - -
S 綜合 - -
合計 56,006,251.43 36.38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分項之和與合計可能有尾差。
1.2.2報告期末按行業(yè)分類的港股通投資股票投資組合
無。
1.3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資明細
1.3.1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資明細
序號 股票代碼 股票名稱 數(shù)量(股)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1 601899 紫金礦業(yè) 339,400 9,991,936.00 6.49
2 600547 山東黃金 236,824 9,314,287.92 6.05
3 000975 山金國際 303,400 6,926,622.00 4.50
4 000426 興業(yè)銀錫 102,300 3,364,647.00 2.19
5 300750 寧德時代 7,851 3,156,102.00 2.05
6 600961 株冶集團 169,800 2,755,854.00 1.79
7 000603 盛達資源 87,700 2,318,788.00 1.51
8 002475 立訊精密 29,100 1,882,479.00 1.22
9 000932 華菱鋼鐵 253,400 1,644,566.00 1.07
10 002409 雅克科技 18,700 1,379,125.00 0.90

1.4報告期末按債券品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序號 債券品種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1 國家債券 9,371,900.47 6.09
2 央行票據(jù) - -

3 金融債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債 - -
4 企業(yè)債券 - -
5 企業(yè)短期融資券 - -
6 中期票據(jù) - -
7 可轉債(可交換債) 124,661,123.59 80.98
8 同業(yè)存單 - -
9 其他 - -
10 合計 134,033,024.06 87.07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分項之和與合計可能有尾差。
1.5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債券投資明細
序號 債券代碼 債券名稱 數(shù)量(張)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1 128136 立訊轉債 145,410 20,829,954.61 13.53
2 110085 通22轉債 169,900 20,653,044.00 13.42
3 123254 億緯轉債 63,180 11,562,175.41 7.51
4 113043 財通轉債 83,800 11,116,334.03 7.22
5 019766 25國債01 93,000 9,371,900.47 6.09

1.6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資產支持證券投資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資產支持證券。
1.7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貴金屬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貴金屬。
1.8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權證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權證。
1.9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1.9.1本期國債期貨投資政策
本報告期內,本基金未運用國債期貨進行投資。
1.9.2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持倉和損益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國債期貨投資,也無期間損益。
1.9.3本期國債期貨投資評價
本報告期內,本基金未運用國債期貨進行投資。
1.10投資組合報告附注
1.10.1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fā)行主體本期是否出現(xiàn)被監(jiān)管部門立案調查,或在
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情形
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fā)行主體中,財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
曾受到央行派出機構、地方證監(jiān)局的處罰;山東恒邦冶煉股份有限公司在報告編制日前一年
內曾受到地方證監(jiān)局的處罰。
上述情形對發(fā)行主體的財務和經營狀況無重大影響,投資決策流程符合基金管理人的
制度要求。
1.10.2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備選股票庫
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備選股票庫。
1.10.3其他資產構成
序號 名稱 金額(元)
1 存出保證金 90,889.56
2 應收證券清算款 596,256.51
3 應收股利 -
4 應收利息 -
5 應收申購款 1,136,772.46
6 其他應收款 -
7 其他 -
8 合計 1,823,918.53

1.10.4報告期末持有的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序號 債券代碼 債券名稱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1 128136 立訊轉債 20,829,954.61 13.53
2 110085 通22轉債 20,653,044.00 13.42
3 123254 億緯轉債 11,562,175.41 7.51
4 113043 財通轉債 11,116,334.03 7.22
5 127086 恒邦轉債 9,291,389.41 6.04
6 113052 興業(yè)轉債 8,582,550.69 5.58
7 110073 國投轉債 7,580,505.86 4.92
8 110077 洪城轉債 5,645,476.20 3.67
9 113042 上銀轉債 5,398,806.03 3.51
10 127084 柳工轉2 5,289,307.81 3.44
11 123107 溫氏轉債 2,670,336.35 1.73
12 127066 科利轉債 2,448,432.27 1.59
13 110082 宏發(fā)轉債 1,814,710.54 1.18
14 118041 星球轉債 1,505,677.89 0.98
15 113066 平煤轉債 1,382,189.32 0.90
16 118053 正帆轉債 1,379,107.22 0.90
17 123245 集智轉債 960,344.77 0.62
18 118034 晶能轉債 790,977.22 0.51
19 123239 鋒工轉債 616,552.32 0.40
20 113676 榮23轉債 585,192.20 0.38
21 110075 南航轉債 533,374.68 0.35
22 127092 運機轉債 524,141.82 0.34
23 118025 奕瑞轉債 509,736.27 0.33
24 127089 晶澳轉債 385,975.00 0.25
25 118051 皓元轉債 242,620.02 0.16
26 113053 隆22轉債 78,100.50 0.05
27 123150 九強轉債 9,642.06 0.01

注:上表包含期末持有的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和可交換債券明細。
1.10.5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無。
1.10.6投資組合報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無。
十、基金的業(yè)績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恪盡職守、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
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資者保證最低收益?;鸬倪^往業(yè)績并不代表其未來表現(xiàn)。投資
有風險,投資者在作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
為2018年7月2日,基金合同生效以來(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投資業(yè)績及同期基準
的比較如下表所示:工銀可轉債優(yōu)選A
階段 凈值增長率① 凈值增長率標準差② 業(yè)績比較基準增長率③ 業(yè)績比較基準增長率標準差④ ①-③ ②-④
2018.07.02-2018.12.31 0.86% 0.07% -0.41% 0.51% 1.27% -0.44%
2019年 16.85% 0.57% 23.95% 0.67% -7.10% -0.10%
2020年 15.75% 0.87% 7.14% 0.73% 8.61% 0.14%
2021年 22.79% 0.51% 14.39% 0.53% 8.40% -0.02%
2022年 -25.53% 1.35% -9.98% 0.62% -15.55% 0.73%
2023年 -12.78% 0.61% -1.27% 0.38% -11.51% 0.23%
2024年 5.65% 0.79% 6.69% 0.62% -1.04% 0.17%
2025.01.01-2025.09.30 25.15% 0.80% 15.57% 0.58% 9.58% 0.22%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43.85% 0.80% 65.80% 0.59% -21.95% 0.21%

工銀可轉債優(yōu)選C
階段 凈值增長率① 凈值增長率標準差② 業(yè)績比較基準增長率③ 業(yè)績比較基準增長率標準差④ ①-③ ②-④
2018.07.02-2018.12.31 0.51% 0.07% -0.41% 0.51% 0.92% -0.44%
2019年 16.42% 0.57% 23.95% 0.67% -7.53% -0.10%
2020年 15.27% 0.87% 7.14% 0.73% 8.13% 0.14%
2021年 22.32% 0.51% 14.39% 0.53% 7.93% -0.02%
2022年 -25.83% 1.35% -9.98% 0.62% -15.85% 0.73%
2023年 -13.13% 0.61% -1.27% 0.38% -11.86% 0.23%
2024年 5.23% 0.79% 6.69% 0.62% -1.46% 0.17%
2025.01.01-2025.09.30 24.78% 0.80% 15.57% 0.58% 9.21% 0.22%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39.57% 0.80% 65.80% 0.59% -26.23% 0.21%

2、本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累計凈值增長率與同期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變動的比較:
(2018年7月2日至2025年9月30日)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7月2日生效。
2、根據(jù)基金合同規(guī)定,本基金建倉期為6個月。截至本報告期末,本基金的投資符
合基金合同關于投資范圍及投資限制的規(guī)定。
十一、基金的財產
(一)基金資產總值
基金資產總值是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款項及其他資產
的價值總和。
(二)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三)基金財產的賬戶
基金托管人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為本基金開立資金賬戶、證券賬戶以及投資
所需的其他專用賬戶。開立的基金專用賬戶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銷售機構和基
金登記機構自有的財產賬戶以及其他基金財產賬戶相獨立。
(四)基金財產的保管和處分
本基金財產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銷售機構的財產,并由基金托管人保
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記機構和基金銷售機構以其自有的財產承擔其自身的
法律責任,其債權人不得對本基金財產行使請求凍結、扣押或其他權利。除依法律法規(guī)和《基
金合同》的規(guī)定處分外,基金財產不得被處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進行清算
的,基金財產不屬于其清算財產?;鸸芾砣斯芾磉\作基金財產所產生的債權,不得與其固
有資產產生的債務相互抵銷;基金管理人管理運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不
得相互抵銷。
十二、基金資產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為本基金相關的證券、期貨交易場所的交易日以及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需
要對外披露基金凈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股票、權證、債券、國債期貨、同業(yè)存單和銀行存款本息、應收款項、資
產支持證券、其它投資等資產及負債。
(三)估值方法
1、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包括股票、權證等),以其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市
價(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或證券發(fā)行
機構未發(fā)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
日后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了重大變化或證券發(fā)行機構發(fā)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參考類似
投資品種的現(xiàn)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值。
(2)對在交易所市場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的不含權固定收益品種(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選取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凈價估值。
(3)對在交易所市場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的含權固定收益品種(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選
取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唯一估值凈價或推薦估值凈價估值。
(4)對在交易所市場上市交易的可轉換債券,選取每日收盤價作為估值全價;交易所
上市未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或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
全價減去債券收盤價或估值全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凈價進行估值;估值日沒有交
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按最近交易日債券收盤價或第三方估值機
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全價減去債券收盤價或估值全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
的凈價進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了重大變化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xiàn)行
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值。
(5)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躍市場的非固定收益類有價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
值。交易所上市的資產支持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
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2、流通受限的有價證券應區(qū)分如下情況處理:
(1)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fā)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同一股票
的估值方法估值;該日無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
(2)首次公開發(fā)行未上市的股票和權證,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
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在發(fā)行時明確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開發(fā)行股票、首次公開
發(fā)行股票時公司股東公開發(fā)售股份、通過大宗交易取得的帶限售期的股票,按監(jiān)管機構或行
業(yè)協(xié)會有關規(guī)定確定公允價值。
(4)對在交易所市場發(fā)行未上市或未掛牌轉讓的債券,對存在活躍市場的情況下,以
活躍市場上未經調整的報價作為計量日的公允價值;對于活躍市場報價未能代表計量日公允
價值的情況下,對市場報價進行調整以確認計量日的公允價值;對于不存在市場活動或市場
活動很少的情況下,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
3、對全國銀行間市場上不含權的固定收益品種,按照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
當日的估值凈價估值。對銀行間市場上含權的固定收益品種,按照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
應品種當日的唯一估值凈價或推薦估值凈價估值。對于含投資人回售權的固定收益品種,回
售登記截止日(含當日)后未行使回售權的按照長待償期所對應的價格進行估值。對銀行間
市場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機構未提供估值價格的債券,在發(fā)行利率與二級市場利率不存在
明顯差異,未上市期間市場利率沒有發(fā)生大的變動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4、同一債券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債券所處的市場分別估值。
5、本基金投資國債期貨合約,一般以估值當日結算價進行估值,估值日無結算價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結算價估值。
6、基金投資同業(yè)存單,按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估值凈價估值;選定的第三方
估值機構未提供估值價格的,按成本估值。
7、其他資產按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有關規(guī)定進行估值。
8、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進行。
9、當本基金發(fā)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保
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10、如有確鑿證據(jù)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可
根據(jù)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11、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有強制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如有新增事項,按國家最新
規(guī)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fā)現(xiàn)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關法
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共同查明原因,
雙方協(xié)商解決。
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承擔。本基
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
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按照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
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額凈值是按照每個工作日閉市后,基金資產凈值除以當日基金份額的余額數(shù)
量計算,精確到0.0001元,小數(shù)點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產生的誤差計入基金財產。國
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每個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及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并按規(guī)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應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或基金合同
的規(guī)定暫停估值時除外?;鸸芾砣嗣總€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后,將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結
果發(fā)送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理人對外公布。
(五)估值錯誤的處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將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鹳Y產估值的準確性、
及時性。當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小數(shù)點后4位以內(含第4位)發(fā)生估值錯誤時,視為基金份
額凈值錯誤。
基金合同的當事人應按照以下約定處理:
1、估值錯誤類型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記機構、或銷售機構、或
投資人自身的過錯造成估值錯誤,導致其他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過錯的責任人應當對由于該
估值錯誤遭受損失當事人(“受損方”)的直接損失按下述“估值錯誤處理原則”給予賠償,
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估值錯誤的主要類型包括但不限于:資料申報差錯、數(shù)據(jù)傳輸差錯、數(shù)據(jù)計算差錯、
系統(tǒng)故障差錯、下達指令差錯等。
2、估值錯誤處理原則
(1)估值錯誤已發(fā)生,但尚未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時,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及時協(xié)調各方,
及時進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錯誤發(fā)生的費用由估值錯誤責任方承擔;由于估值錯誤責任方未
及時更正已產生的估值錯誤,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估值錯誤責任方對直接損失承擔賠償
責任;若估值錯誤責任方已經積極協(xié)調,并且有協(xié)助義務的當事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更正而
未更正,則其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對更正的情況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
認,確保估值錯誤已得到更正。
(2)估值錯誤的責任方對有關當事人的直接損失負責,不對間接損失負責,并且僅對
估值錯誤的有關直接當事人負責,不對第三方負責。
(3)因估值錯誤而獲得不當?shù)美漠斒氯素撚屑皶r返還不當?shù)美牧x務。但估值錯誤
責任方仍應對估值錯誤負責。如果由于獲得不當?shù)美漠斒氯瞬环颠€或不全部返還不當?shù)美?
造成其他當事人的利益損失(“受損方”),則估值錯誤責任方應賠償受損方的損失,并在其
支付的賠償金額的范圍內對獲得不當?shù)美漠斒氯讼碛幸蠼桓恫划數(shù)美臋嗬?;如果獲得
不當?shù)美漠斒氯艘呀泴⒋瞬糠植划數(shù)美颠€給受損方,則受損方應當將其已經獲得的賠償
額加上已經獲得的不當?shù)美颠€的總和超過其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支付給估值錯誤責任方。
(4)估值錯誤調整采用盡量恢復至假設未發(fā)生估值錯誤的正確情形的方式。
3、估值錯誤處理程序
估值錯誤被發(fā)現(xiàn)后,有關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錯誤發(fā)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當事人,并根據(jù)估值錯誤發(fā)生的原因確定
估值錯誤的責任方;
(2)根據(jù)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xié)商的方法對因估值錯誤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
(3)根據(jù)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xié)商的方法由估值錯誤的責任方進行更正和賠償
損失;
(4)根據(jù)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記機構交易數(shù)據(jù)的,由基金登記機構
進行更正,并就估值錯誤的更正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
4、基金份額凈值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出現(xiàn)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通報基金托管人,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2)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2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報基金托管人并
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公告。
(3)當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差錯給基金和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失需要進行賠償時,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根據(jù)實際情況界定雙方承擔的責任,經確認后按以下條款進行賠償:
①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如經雙方在
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尚不能達成一致時,按基金管理人的建議執(zhí)行,由此給基金份額持
有人和基金財產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②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份額凈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復核確認后公告,由此給基金份額
持有人造成損失的,應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投資者或基金支付賠償金,就實際向投資者或
基金支付的賠償金額,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按照過錯程度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③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結果,雖然多次重新計算和核對,
尚不能達成一致時,為避免不能按時公布基金份額凈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計算結果對
外公布,由此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④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錯誤(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購或贖回金額等),進而導致
基金份額凈值計算錯誤而引起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財產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4)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處理。
(六)暫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市場或期貨交易市場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
業(yè)時;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值時;
3、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的,
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基金估值;
4、中國證監(jiān)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它情形。
(七)基金凈值的確認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計算,基金托
管人負責進行復核?;鸸芾砣藨诿總€開放日交易結束后計算當日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
基金份額凈值并發(fā)送給基金托管人?;鹜泄苋藢糁涤嬎憬Y果復核確認后發(fā)送給基金管理
人,由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予以公布。
(八)特殊情形的處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10項進行估值時,所造成的誤差不作為基
金資產估值錯誤處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證券、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及登記結算公司發(fā)送的數(shù)
據(jù)錯誤,或國家會計政策變更、市場規(guī)則變更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
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未能發(fā)現(xiàn)錯誤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資產估值錯誤,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應當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減輕由此
造成的影響。
(九)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資產估值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應根據(jù)本部分的約定對主袋賬戶資產進行估值并披露主袋賬戶
的基金凈值信息,暫停披露側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息。
十三、基金的費用與稅收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
4、《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公證費、律師費、仲裁費和訴訟費;
6、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7、基金的證券、期貨交易費用;
8、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
9、基金的開戶費用、賬戶維護費用;
10、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1.0%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1.0%÷當年天數(shù)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雙
方核對無誤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本基金的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2%的年費率計提。托管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2%÷當年天數(shù)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雙
方核對無誤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節(jié)假
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3、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按前一日C類基金
份額的基金資產凈值的0.40%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0.40%÷當年天數(shù)
H為C類基金份額每日應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E為C類基金份額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C類基金份額銷售服務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與
基金托管人雙方核對無誤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
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給銷售機構。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上述“(一)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4-10項費用,根據(jù)有關法規(guī)及相應協(xié)議規(guī)定,按
費用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由基金托管人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財產的
損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fā)生的費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
4、其他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規(guī)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四)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費用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與側袋賬戶有關的費用可以從側袋賬戶中列支,但應待側袋賬
戶資產變現(xiàn)后方可列支,有關費用可酌情收取或減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費,其他費用詳見招
募說明書“側袋機制”部分或相關公告的規(guī)定。
(五)基金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十四、基金的收益與分配
(一)基金利潤的構成
基金利潤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
余額,基金已實現(xiàn)收益指基金利潤減去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后的余額。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潤
基金可供分配利潤指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基金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已實現(xiàn)收益
的孰低數(shù)。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則
1、由于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收取銷售服務費,各基
金份額類別對應的可供分配利潤將有所不同,具體收益分配安排詳見基金管理人屆時公告;
2、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xiàn)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xiàn)金紅利或將
現(xiàn)金紅利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
配方式是現(xiàn)金分紅;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類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各類基
金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該類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能低于面值;
5、同一類別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6、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在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前
提下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并按照監(jiān)管部門要求履行適當程序后酌情調整以上基金收益
分配原則,此項調整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但應于變更實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應載明截止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可供分配利潤、基金收益分配對象、
分配時間、分配數(shù)額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內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確定、公告與實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復核,依照《信息披露辦法》
的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基金紅利發(fā)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的時間不得超過
15個工作日。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發(fā)生的費用
基金收益分配時所發(fā)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xù)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當投資者的現(xiàn)金
紅利小于一定金額,不足于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xù)費用時,基金登記機構可將基金份額持
有人的現(xiàn)金紅利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紅利再投資的計算方法,依照《業(yè)務規(guī)則》
執(zhí)行。
(七)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側袋賬戶不進行收益分配,詳見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部分
或相關公告的規(guī)定。
十五、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一)基金會計政策
1、基金管理人為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
2、基金的會計年度為公歷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基金首次募集的會計年度按
如下原則: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2個月,可以并入下一個會計年度披露;
3、基金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以人民幣元為記賬單位;
4、會計制度執(zhí)行國家有關會計制度;
5、本基金獨立建賬、獨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會計賬目、憑證并進行日常的會計核算,
按照有關規(guī)定編制基金會計報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與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會計核算、報表編制等進行核對并以書面方
式確認。
(二)基金的年度審計
1、基金管理人聘請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獨立的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yè)務資
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對本基金的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
2、會計師事務所更換經辦注冊會計師,應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充足理由更換會計師事務所,須通報基金托管人。更換會計師事
務所需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應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信息披露辦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相關法律法規(guī)關于信息披露的規(guī)定發(fā)生變化時,本基金從其最新規(guī)定。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
份額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以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為根本出發(fā)點,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
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簡明
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時間內,將應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過中國
證監(jiān)會指定的全國性報刊(以下簡稱“指定報刊”)及指定互聯(lián)網網站(以下簡稱“指定網
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證基金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查閱或者復
制公開披露的信息資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為:
1、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對證券投資業(yè)績進行預測;
3、違規(guī)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4、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
5、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的文字;
6、中國證監(jiān)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四)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應采用中文文本。同時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義
務人應保證不同文本的內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間發(fā)生歧義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數(shù)字;除特別說明外,貨幣單位為人民幣元。
(五)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1、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xié)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當事人的各項權利、義務關系,明確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召開的規(guī)則及具體程序,說明基金產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資者重大利益的事項的
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說明書應當最大限度地披露影響基金投資者決策的全部事項,說明基金
認購、申購和贖回安排、基金投資、基金產品特性、風險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額持有人
服務等內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說明書的信息發(fā)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
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并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基金招募說明書其他信息發(fā)
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終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
說明書。
(3)基金托管協(xié)議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財產保管及基金運作監(jiān)督等
活動中的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文件。
(4)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資者提供簡明的基金
概要信息?!痘鸷贤飞Ш?,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的信息發(fā)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
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并登載在指定網站及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yè)
網點;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其他信息發(fā)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鸾K止運
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基金募集申請經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額發(fā)售的3日前,將基金招募
說明書、《基金合同》摘要登載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將《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協(xié)議登載在網站上。
2、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就基金份額發(fā)售的具體事宜編制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說明
書的當日登載于指定媒介上。
3、《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載《基金合同》生效
公告。
4、基金凈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前,基金管理人應當至少每周
公告一次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凈值。
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
過指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者營業(yè)網點披露開放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
計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網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5、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載明基金份額申購、贖
回價格的計算方式及有關申購、贖回費率,并保證投資者能夠在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yè)網
點查閱或者復制前述信息資料。
6、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中期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三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年度報告,將年度報告登載
在指定網站上,并將年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鹉甓葓蟾嬷械呢攧諘媹?
告應當經過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yè)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中期報告,將中期報告登
載在指定網站上,并將中期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季度報告,將季度報
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并將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中期報告或者
年度報告。
基金持續(xù)運作過程中,應當在基金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中披露基金組合資產情況及其流
動性風險分析等。
基金運作期間,如報告期內出現(xiàn)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比例達到或超過基金總份額
20%的情形,為保障其他投資者的權益,基金管理人至少應當在基金定期報告“影響投資者
決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項下披露該投資者的類別、報告期末持有份額及占比、報告期內持有
份額變化情況及產品的特有風險,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7、臨時報告
本基金發(fā)生重大事件,有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2日內編制臨時報告書,并登載在指
定報刊和指定網站上。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產生重大影響
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及決定的事項;
(2)《基金合同》終止、基金清算;
(3)轉換基金運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登記機構,基金改聘會計師事務所;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份額登記、核算、估值等事項,基
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復核等事項;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稱、住所發(fā)生變更;
(7)基金管理人變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權的股東、基金管理人的實際控制人變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長或提前結束募集;
(9)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和基金托管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負責人發(fā)
生變動;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12個月內變更超過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的主要業(yè)務人員在最近12個月內變動超過百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財產、基金管理業(yè)務、基金托管業(yè)務的訴訟或仲裁;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因基金管理業(yè)務相關行為受到重大行政
處罰、刑事處罰,基金托管人或其專門基金托管部門負責人因基金托管業(yè)務相關行為受到重
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
(13)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
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
關聯(lián)交易事項,但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項;
(15)管理費、托管費、銷售服務費、申購費、贖回費等費用計提標準、計提方式和費
率發(fā)生變更;
(16)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計價錯誤達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百分之零點五;
(17)本基金開始辦理申購、贖回;
(18)本基金發(fā)生巨額贖回并延期辦理;
(19)本基金連續(xù)發(fā)生巨額贖回并暫停接受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20)本基金暫停接受申購、贖回申請或重新接受申購、贖回申請;
(21)本基金推出新業(yè)務或服務;
(22)調整基金份額類別;
(23)發(fā)生涉及基金申購、贖回事項調整或潛在影響投資者贖回等重大事項時;
(24)當基金管理人采用擺動定價機制進行估值;
(25)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認為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產生重
大影響的其他事項或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8、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續(xù)期限內,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現(xiàn)的或者在市場上流傳的消息可能對基
金份額價格產生誤導性影響或者引起較大波動,以及可能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的,相關
信息披露義務人知悉后應當立即對該消息進行公開澄清,并將有關情況立即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9、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應當依法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予以公告。
10、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
書的規(guī)定進行信息披露,詳見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部分的規(guī)定。
11、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管理人應在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等定期報告和招募說明書(更新)等文
件中披露國債期貨交易情況,包括投資政策、持倉情況、損益情況、風險指標等,并充分揭
示國債期貨交易對基金總體風險的影響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資政策和投資目標等。
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年報及中期報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資產支持證券總額、資產支持證券
市值占基金凈資產的比例和報告期內所有的資產支持證券明細?;鸸芾砣藨诨鸺径葓?
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資產支持證券總額、資產支持證券市值占基金凈資產的比例和報告期末按
市值占基金凈資產比例大小排序的前10名資產支持證券明細。
本基金投資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券將進行臨時公告,并在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年度報
告等定期報告和招募說明書(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券的投資情況。
(六)信息披露事務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專門部門及高級管理人
員負責管理信息披露事務。
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基金信息,應當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基金信息披露內容與
格式準則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
管理人編制的基金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基金定期報告、
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清算報告等公開披露的相關基金信息進行復核、
審查,并向基金管理人進行書面或電子確認。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在指定報刊中選擇一家報刊披露本基金信息。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應當向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報送擬披露的基金信息,并保證相關報送信
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還可以根據(jù)需要在其他公共
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
信息的內容應當一致。
為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的專業(yè)機構,應
當制作工作底稿,并將相關檔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終止后10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規(guī)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著眼于為投資者決策提供
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證公平對待投資者、不誤導投資者、不影響基金正常投資操作的前提
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務的質量。具體要求應當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及自律規(guī)則的相關規(guī)定。
前述自主披露如產生信息披露費用,該費用不得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與查閱
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發(fā)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將信
息置備于各自住所,供社會公眾查閱、復制。
(八)暫?;蜓舆t信息披露的情形
當出現(xiàn)下述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暫停或延遲披露基金相關信息:
1、不可抗力;
2、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yè)時;
3、基金合同約定的暫停估值的情形;
4、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情況。
(九)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項以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本章節(jié)約定的內容為準。
十七、側袋機制
(一)側袋機制的實施條件和實施程序
當本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jù)最大限度保護基金份額持有
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務所意見后,可以依
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鸸芾?
人應當在啟用側袋機制當日報中國證監(jiān)會及基金管理人所在地中國證監(jiān)會派出機構備案。
啟用側袋機制當日,基金管理人應以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原有賬戶份額為基礎,確認相應
側袋賬戶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和份額。當日收到的申購申請,按照啟用側袋機制后的主袋賬
戶份額辦理;當日收到的贖回申請,僅辦理主袋賬戶的贖回申請并支付贖回款項。
(二)側袋機制實施期間的基金運作安排
1、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1)側袋賬戶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不辦理側袋賬戶的申購、贖回和轉換?;鸱蓊~持有人
申請申購、贖回或轉換側袋賬戶基金份額的,該申購、贖回或轉換申請將被拒絕。
(2)主袋賬戶
基金管理人將依法保障主袋賬戶份額持有人享有基金合同約定的贖回權利,并根據(jù)主袋
賬戶運作情況合理確定申購事項,具體事項屆時將由基金管理人在相關公告中規(guī)定。
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確認后,基金
管理人應當暫?;鸸乐?,并暫停接受基金申購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本招募說明書“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部分的申購、贖回規(guī)定適用于主袋賬戶份額。
巨額贖回按照單個開放日內主袋賬戶份額凈贖回申請超過上一開放日主袋賬戶總份額的10%
認定。
2、基金的投資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招募說明書“基金的投資”部分約定的投資組合比例、投資策略、
組合限制、業(yè)績比較基準、風險收益特征等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且本基金的各項投資運
作指標和基金業(yè)績指標應當以主袋賬戶資產為基準。
基金管理人原則上應當在側袋機制啟用后20個交易日內完成對主袋賬戶投資組合的調
整,但因資產流動性受限等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側袋賬戶中進行除特定資產處置變現(xiàn)以外的其他投資操作。
3、基金的費用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與側袋賬戶有關的費用可以從側袋賬戶中列支,但應待側袋賬
戶資產變現(xiàn)后方可列支,有關費用可酌情收取或減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費,其他費用詳見屆
時發(fā)布的相關公告。
主袋賬戶的管理費和托管費等費用仍按主袋賬戶基金資產凈值作為基數(shù)計提。主袋賬戶
的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仍按主袋賬戶C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資產凈值作為基數(shù)計提。
4、基金的收益分配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在主袋賬戶份額滿足基金合同收益分配條件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
可對主袋賬戶份額進行收益分配。側袋賬戶不進行收益分配。
5、基金的信息披露
(1)基金凈值信息
基金管理人應按照招募說明書“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規(guī)定的基金凈值信息披露方式
和頻率披露主袋賬戶份額的基金凈值信息。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披露側
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息。
(2)定期報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內特定資產處置進展情況。披露報告期末
特定資產可變現(xiàn)凈值或凈值區(qū)間的,該凈值或凈值區(qū)間并不代表特定資產最終的變現(xiàn)價格,
不作為基金管理人對特定資產最終變現(xiàn)價格的承諾。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定期報告中的基金會計報表僅需針對主袋賬戶進行編制。會計
師事務所對基金年度報告進行審計時,應對報告期內基金側袋機制運行相關的會計核算和年
度報告披露等發(fā)表審計意見。
(3)臨時報告
基金管理人在啟用側袋機制、處置特定資產、終止側袋機制以及發(fā)生其他可能對投資者
利益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后應及時發(fā)布臨時公告。
啟用側袋機制的臨時公告內容應當包括啟用原因及程序、特定資產流動性和估值情況、
對投資者申購贖回的影響、風險提示等重要信息。
處置特定資產的臨時公告內容應當包括特定資產處置價格和時間、向側袋賬戶份額持有
人支付的款項、相關費用發(fā)生情況等重要信息。
6、特定資產的處置清算
基金管理人將按照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則,采取將特定資產予以處置變現(xiàn)等方
式,及時向側袋賬戶份額持有人支付對應款項。
7、側袋的審計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啟用側袋機制和終止側袋機制后,及時聘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
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并披露專項審計意見。
(三)本部分關于側袋機制的相關規(guī)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的部分,如
將來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修改導致相關內容被取消或變更的,或將來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針
對側袋機制的內容有進一步規(guī)定的,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并履行適當程序后,
可直接對本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和調整,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十八、風險揭示
本基金投資過程中面臨的主要風險有:市場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再投資風險、
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本基金特有的風險及其他風險。與投資組合管理直接相關的市場風
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等可以使用數(shù)量化指標加以度量及控制,而操作風險
可以建立有效的內控體系加以管理。
(一)證券市場風險
1、市場風險
證券市場價格因受各種因素的影響而引起的波動,將使本基金資產面臨潛在的風險,本
基金的市場風險來源于基金持有的資產市場價格的波動。
2、利率風險
金融市場利率的波動會導致債券市場的價格和收益率的變動,利率波動也可能導致投資
債券產生虧損?;鹜顿Y于債券,其收益水平會受到利率變化的影響,從而產生風險。在利
率波動時,本基金的凈值可能會產生一定波動。
3、信用風險
債券發(fā)行人出現(xiàn)違約、拒絕支付到期本息,或由于債券發(fā)行人信用質量降低導致債券價
格下降的風險。另外,由于交易對手違約造成的損失也屬于信用風險。
4、再投資風險
債券償付本息后以及回購到期后可能由于市場利率的下降面臨資金再投資的收益率低
于原來利率的風險。
5、流動性風險
因市場交易量不足,導致證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轉變?yōu)楝F(xiàn)金的風險。流動性風險還包
括由于本基金出現(xiàn)投資者大額贖回,致使本基金沒有足夠的現(xiàn)金應付基金贖回支付的要求所
引致的風險。
6、操作風險
基金運作過程中,因內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為因素造成操作失誤或違反操作規(guī)程等引
致的風險,例如,越權違規(guī)交易、會計部門欺詐、交易錯誤、IT系統(tǒng)故障等風險。
7、其他風險
戰(zhàn)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現(xiàn),將會嚴重影響證券市場的運行,可能導致基金
資產的損失。金融市場危機、代理商違約、托管行違約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
之外的風險,可能導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受損。
(二)本基金特有風險
1、本基金投資于債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其中投資于可轉換債券(含可分
離交易可轉債)和可交換債券的比例合計不低于非現(xiàn)金基金資產的80%。因此,本基金主要
投資于固定收益類品種,需要承擔債券市場整體下跌的風險。另外,本基金主要投資于可轉
換債券和可交換債券,需要承擔可轉債和可交換債券市場的流動性風險、債券價格受所對應
股票價格波動影響而波動的風險以及在轉股期或換股期不能轉股或換股的風險等。
2、本基金還參與股票投資,因此,本基金也將面臨股票價格波動所帶來的風險。
3、本基金可參與A股股票(包括中小板、創(chuàng)業(yè)板以及其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
股票、存托憑證)的新股申購或增發(fā)新股,由于股票發(fā)行政策、發(fā)行機制等影響新股發(fā)行的
因素變動,將影響本基金的資產配置,從而影響本基金的風險收益水平。另外,發(fā)行股票的
配售比例、中簽率的不確定性,或其他發(fā)售方式的不確定性,也可能使本基金面臨更多的不
確定因素。
4、本基金可投資國債期貨,國債期貨采用保證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證金交易具有杠桿
性,當相應期限國債收益率出現(xiàn)不利變動時,可能會導致投資人權益遭受較大損失。國債期
貨采用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如果沒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補足保證金,按規(guī)定將被強制平倉,
可能給投資帶來重大損失。
5、基金資產可投資于科創(chuàng)板股票,會面臨科創(chuàng)板機制下因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
易規(guī)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包括但不限于科創(chuàng)板個股上市前五日無漲跌停限制,市場風
險隨之上升;科創(chuàng)板整體投資門檻較高,二級市場上個人投資者參與度相對較低,機構持有
個股大量流通盤導致個股流動性性對較低,基金資產存在無法及時變現(xiàn)等流動性風險;科創(chuàng)
板試點注冊制,對經營狀況不佳或財務數(shù)據(jù)造假的企業(yè)實行嚴格的退市制度,個股存在退市
風險等。其他風險包括但不限于集中度風險、系統(tǒng)性風險、政策風險等?;鹂筛鶕?jù)投資策
略需要或市場環(huán)境的變化,選擇將部分基金資產投資于科創(chuàng)板股票或選擇不將基金資產投資
于科創(chuàng)板股票,基金資產并非必然投資于科創(chuàng)板股票。
6、基金資產可投資于存托憑證,會面臨與創(chuàng)新企業(yè)、境外發(fā)行人、中國存托憑證發(fā)行
機制以及交易機制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包括但不限于創(chuàng)新企業(yè)業(yè)務持續(xù)能力和盈利能力
等經營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與境外基礎證券發(fā)行人的股東在法律地位、享有權利等方面存
在差異可能引發(fā)的風險;存托協(xié)議自動約束存托憑證持有人的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在分紅
派息、行使表決權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發(fā)的風險;存托憑證退市的風險;因多地上市造
成存托憑證價格差異以及受境外市場影響交易價格大幅波動的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權益被
攤薄的風險;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礎證券發(fā)行人,在持續(xù)信息披露監(jiān)管方面與境內可能存在差
異的風險;境內外法律制度、監(jiān)管環(huán)境差異可能導致的其他風險等。
7、啟用側袋機制的風險
當本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
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務所意見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側
袋機制實施期間,側袋賬戶份額將停止披露基金凈值信息,并不得辦理申購、贖回和轉換,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能面臨無法及時獲得側袋賬戶對應部分的資金的流動性風險?;鸸芾砣?
將按照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則,采取將特定資產予以處置變現(xiàn)等方式,及時向側袋賬戶份額
持有人支付對應款項,但因特定資產的變現(xiàn)時間具有不確定性,最終變現(xiàn)價格也具有不確定
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啟用側袋機制時的特定資產的估值,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能因此面臨損
失。
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因本基金不披露側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息,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
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末特定資產可變現(xiàn)凈值或凈值區(qū)間的,也不作為特定資產最終變現(xiàn)價
格的承諾,因此對于特定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最終變現(xiàn)價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擔任何保證和承
諾的責任。
基金管理人將根據(jù)主袋賬戶運作情況合理確定申購政策,因此實施側袋機制后主袋賬戶
份額存在暫停申購的可能。
啟用側袋機制后,基金管理人計算各項投資運作指標和基金業(yè)績指標時僅需考慮主袋賬
戶資產,并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對分割側袋賬戶資產導致的基金凈資產減少進行按投資損失處理,
因此本基金披露的業(yè)績指標不能反映特定資產的真實價值及變化情況。
(三)本基金主要的流動性風險及風險管理方法說明
1、基金申購、贖回安排
本基金將加強對開放式基金申購環(huán)節(jié)的管理,合理控制基金份額持有人集中度,審慎確
認大額申購申請,在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
基金管理人將采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拒絕大額申購、
暫?;鹕曩彽却胧鹨?guī)模予以控制,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具體
內容詳見本招募說明書第八章。
2、流動性風險評估
本基金可投資于國內依法發(fā)行上市的股票、債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和其他短期投資
品種等。一般情況下,這些資產市場流動性較好,可以支持本基金的投資和應對日常申贖的
需要,但不排除在特定階段、特定市場環(huán)境下特定投資標的出現(xiàn)流動性較差的情況。因此,
本基金投資于上述資產時,可能存在以下流動性風險:一是基金管理人建倉或進行組合調整
時,可能由于特定投資標的流動性相對不足而無法按預期的價格買進或賣出;二是為應付投
資者的贖回,基金被迫以不適當?shù)膬r格賣出股票、債券或其他資產。兩者均可能使基金凈值
受到不利影響。根據(jù)《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的相關要求,本
基金會審慎評估所投資資產的流動性,并針對性制定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有效控制本基金
流動性風險,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3、巨額贖回情形下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
在本基金出現(xiàn)巨額贖回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jù)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或巨額贖
回份額占比情況決定全額贖回或部分延期贖回。同時,如本基金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在單個
開放日申請贖回基金份額超過基金總份額一定比例以上的,基金管理人有權對其采取延期辦
理贖回申請的措施。具體內容詳見本招募說明書第八章。
4、實施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對投資者的潛在影響
本基金可能實施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以更好地應對流動性風險。基金管理人經
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在確保投資者得到公平對待的前提下,可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
定,綜合運用各類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對贖回申請等進行適度調整,作為特定情形下基金
管理人流動性風險管理的輔助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延期辦理巨額贖回申請;2)暫停接
受贖回申請;3)延緩支付贖回款項;4)收取短期贖回費,本基金對持續(xù)持有期少于7日的
投資者收取不低于1.5%的贖回費;5)暫?;鸸乐担斕囟ㄙY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
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本基金應當暫?;鸸乐?;6)側袋機制。
當基金管理人實施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時,可能對投資者具有一定的潛在影響,包括但
不限于不能申購本產品、贖回申請不能確認或者贖回款項延遲到賬、如持有期限少于7日會
產生較高的贖回費造成收益損失等。提示投資者了解自身的流動性偏好、合理做好投資安排。
(四)基金財產投資運營過程中的增值稅
鑒于基金管理人為本基金的利益投資、運用基金財產過程中,可能因法律法規(guī)、稅收政
策的要求而成為納稅義務人,就歸屬于基金的投資收益、投資回報和/或本金承擔納稅義務。
因此,本基金運營過程中由于上述原因發(fā)生的增值稅等稅負,仍由本基金財產承擔。
(五)本基金法律文件風險收益特征表述與銷售機構基金風險評價可能不一致的風險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資章節(jié)有關風險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資范圍、投資比例、證券期
貨市場普遍規(guī)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場情況下本基金的長期風險收益特征。
銷售機構(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銷機構和銷售機構)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本基金進行風險評價,
不同的銷售機構采用的評價方法也不同,因此銷售機構的風險等級評價與基金法律文件中風
險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資人在購買本基金時需按照銷售機構的要求完成風險承
受能力與產品風險之間的匹配檢驗。
十九、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
的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于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
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變更并公告,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2、關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須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自表決通
過之日起生效,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
承接的;
3、《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4、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xiàn)《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成立清算小
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監(jiān)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
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yè)務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人員組成?;鹭?
產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
現(xiàn)和分配?;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xiàn)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tǒng)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xiàn);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
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算費用
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yōu)先從基金剩余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jù)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財產清算費
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yè)務
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財產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
進行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
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七)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二十、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
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見附件一。
二十一、基金托管協(xié)議的內容摘要
基金托管協(xié)議的內容摘要見附件二。
二十二、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
基金管理人承諾為本基金的份額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務,并根據(jù)基金份額持有人的需
要和市場的變化,增加或變更服務項目。主要服務內容如下:
(一)關于對賬單服務
1、公司的官方網站和熱線電話提供對賬單自助查詢、下載或傳真服務。
(1)基金份額持有人可登錄公司官方網站(www.icbcubs.com.cn)進入“網上交易”
欄目,輸入開戶證件號碼或基金賬號,自助查詢或下載對賬單。
(2)基金份額持有人用帶有傳真機的電話,撥打公司客戶服務熱線電話(4008119999),
選擇自助服務后,根據(jù)語音提示按指定鍵,輸入需要下載的對賬單日期,進行對賬單自助傳
真。
2、公司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電子郵件賬單、短信賬單、紙質賬單等多種形式對賬單
服務。
(1)電子郵件對賬單:電子郵件對賬單是通過基金份額持有人預留的電子郵箱向其提
供份額及交易對賬的一種電子化的賬單形式。電子對賬單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期末基金份
額余額、期末資產凈值、期間交易明細等。公司向定制電子郵件對賬單且在對應期間內有交
易或最后一個交易日仍持有份額的投資人發(fā)送月度、季度和年度電子對賬單,發(fā)送時間為每
月、季、年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
(2)手機短信對賬單:短信對賬單是通過手機短信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預留的手機號碼
提供份額對賬的一種電子化的賬單形式。短信對賬單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期末基金份額余
額、期末資產凈值等。公司向定制手機短信對賬單且最后一個交易日仍持有份額的投資者發(fā)
送季度手機短信賬單,發(fā)送時間為每季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
(3)紙質對賬單:紙質對賬單是通過紙質信件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份額及交易對賬
的一種書面化的賬單形式。公司在每年度結束后向定制年度紙質對賬單且在年度內有交易的
投資人寄送年度對賬單,寄出時間為每年度結束后的15個工作日內。
(4)公司至少每年度以電子郵件、短信或其他形式主動向通過工銀瑞信直銷系統(tǒng)持有
本公司基金份額的投資人提供基金保有情況信息。
本公司提供的對賬單服務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場外交易的對賬單,不提供基金份額持有人
的場內交易(本基金是否支持場內交易,請以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相關條款為準)對賬單
服務,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到銷售機構交易網點打印或通過交易網點提供的自助、電話、網上
服務等渠道查詢。
3、溫馨提示:(1)因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的郵寄地址、手機號碼、電子郵箱不詳、錯
誤、未及時變更等原因或因郵局投遞差錯、通訊故障、延誤等原因,造成對賬單無法按時準
確送達,請及時到原基金銷售網點或致電本公司客服中心辦理相關信息變更。如需補發(fā)對賬
單,敬請撥打公司客戶服務熱線電話。(2)因交易對賬單記錄信息屬于個人隱私,如基金份
額持有人選擇郵寄方式,請務必預留正確的通訊地址及聯(lián)系方式,并及時進行更新。因基金
份額持有人個人原因導致無法送達或送達錯誤,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3)本基金管理人提
供的資料郵寄服務原則上采用郵政平信郵寄方式,由公司委托具有郵政業(yè)務服務資質的第三
方進行處理,公司采取必要安全防護措施,但并不對郵寄資料的送達做出承諾和保證。
(二)關于短信及電子郵件服務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通過公司官方網站、客戶服務熱線電話申請定制信息服務,基金管
理人通過短信、電子郵件等方式發(fā)送基金份額持有人定制的信息。可定制的內容包括:產品
信息、基金凈值、市場資訊、公司最新公告等。公司還將根據(jù)業(yè)務發(fā)展的實際需要,適時調
整定制信息的內容、條件和方式。
除了發(fā)送基金份額持有人定制的各類信息外,基金公司也會定期或不定期向預留有效手
機號碼及電子郵箱地址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發(fā)送基金分紅、投資者教育信息、節(jié)日問候、產品
推廣及其他與產品、服務相關的通知等信息。如基金份額持有人不希望接收到該類信息,可
以通過公司客戶服務熱線電話取消相關服務。
(三)關于資訊服務
公司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本基金產品信息、基金投資報告、宏觀形勢分析、基金凈值
等多種資訊(電子版)。如需通過手機或電子郵件獲得相關資訊,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通過公
司官方網站或客戶服務熱線電話定制。
基金份額持有人知悉并同意基金管理人可根據(jù)基金份額持有人預留的個人信息不定期
通過電話、短信、郵件、微信、網站、APP等任一或多種方式或渠道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
與基金份額持有人相關的賬戶服務通知、交易確認通知、重要公告通知、活動消息、營銷信
息、基金份額持有人關懷等資訊及增值服務,購買本基金前請詳閱工銀瑞信基金官網服務介
紹和隱私政策。如需取消相應資訊服務,可通過公司客戶服務熱線電話、在線客服等人工服
務方式退訂。
(四)關于聯(lián)絡方式
公司提供多種聯(lián)絡方式,供基金份額持有人與公司及時溝通,主要包括:
1、熱線電話服務:4008119999(免長途電話費),服務傳真:010-81042598。
(1)人工電話服務:我公司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每天24小時人工服務,內容包括:
賬戶信息查詢、基金產品咨詢、業(yè)務規(guī)則解答及直銷電子自助交易(含APP、網上交易、微
信自助交易)咨詢等服務。
(2)自助電話服務:公司提供每天24小時自助語音服務,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通過熱線
電話自助查詢基金交易、基金份額、基金凈值等信息,以及進行自助傳真對賬單等操作。
(3)電話留言服務: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通過公司客戶服務熱線電話(4008119999按指
定鍵)進行語音留言,將有關疑問、建議及聯(lián)系方式告知公司,基金管理人在接收基金份額
持有人服務需求后將在一個工作日內給予回復。
2、網絡在線服務
公司官方網站、手機APP和微信服務平臺設置了“在線客服”欄目,基金份額持有人可
登錄公司官方網站首頁、手機APP或關注公司微信公眾號,點擊“在線客服”圖標,通過網
絡在線方式進行相關業(yè)務咨詢。
(1)人工服務:在線人工服務時間為每天24小時,內容包括:基金產品咨詢、業(yè)務規(guī)
則解答及直銷電子自助交易(含APP、網上交易、微信自助交易)咨詢等服務。
(2)智能客服:公司提供每天24小時自助咨詢服務,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通過在線客服
機器人對基金產品、業(yè)務規(guī)則等方面內容進行自助咨詢。
3、電子信箱服務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向公司客戶服務電子郵箱(customerservice@icbcubs.com.cn)發(fā)送
郵件,將有關疑問、建議及聯(lián)系方式告知公司,基金管理人在接收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需求
后將在一個工作日內給予回復。
(五)關于電子化交易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通過本公司電子自助交易系統(tǒng)(7*24小時服務)辦理基金交易業(yè)
務,包括:基金認購、申購、定期定額申購、贖回、轉換、撤單、分紅方式變更及查詢等業(yè)
務。電子化交易方式有:
網上交易: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使用多家銀行的銀行卡通過網上交易系統(tǒng)自助辦理基金
交易業(yè)務。
網址:https://etrade.icbcubs.com.cn/webTrading/view/html/login/login.html。
手機APP:操作簡單、應用靈活,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隨時隨地通過手機APP辦理業(yè)務。
下載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通過在本公司官網下載,也可以通過App Store、華為應用
市場、騰訊應用寶、小米應用市場等應用市場搜索下載。
微信交易: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通過關注“工銀微財富或工銀瑞信基金”微信公眾號辦理
基金交易業(yè)務。
有關基金管理人直銷電子自助交易具體規(guī)則請參考公司官方網站相關公告和業(yè)務規(guī)則。
(六)關于網站服務
公司官方網站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賬戶信息、交易信息、產品信息、公告信息、基金
資訊等查詢服務,以及基金申購/轉換/定期定額查詢理財工具、財富俱樂部積分兌換、客戶
活動參與和交流等服務。
(七)關于微信服務
公司通過官方微信等即時通訊服務平臺為投資者提供理財資訊、基金信息查詢及投資者
教育等服務。投資者可在微信中搜索并關注“工銀瑞信基金”(gyrx_20050621)訂閱號、
“工銀微財富”(gyrx_wcf)服務號、“工銀瑞信投教研習社”(gyrxtjyxs-2020)投教號,
已開立工銀瑞信基金賬戶的投資者,將微信賬號與基金賬戶綁定后可通過微信“工銀瑞信基
金”訂閱號、“工銀微財富”服務號查詢基金份額等信息。
(八)基金份額持有人意見、建議或投訴受理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熱線電話、在線客服、電子郵箱、信函傳真等
渠道或方式對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提出意見、建議或投訴。
(九)如本招募說明書存在任何您/貴機構無法理解的內容,請聯(lián)系本公司客戶服務熱
線電話。請確保投資前,您/貴機構已經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說明書。
二十三、其他應披露事項
1.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提醒投資者持續(xù)完善客戶身份信息的公告,
2025-04-08;
2.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的銷售機構由北京中植基金銷售有限
公司變更為華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2025-04-11;
3.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暫停萬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旗下基金相關銷售
業(yè)務的公告,2025-05-11;
4.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變更公告,2025-05-29;
5.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公司股權變更的公告,2025-06-13;
6.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互聯(lián)網投資者教育基地網址變更的公告,2025-06-19;
7.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基金估值調整的公告,2025-07-02;
8.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終止北京微動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辦理本公司旗下
基金相關銷售業(yè)務及后續(xù)投資者服務措施的公告,2025-07-18;
9.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在基金直銷電子自助交易系統(tǒng)持續(xù)開展費率優(yōu)惠活
動的公告,2025-08-14;
10.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變更公告,2025-08-30;
11.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估值方法調整的公告,2025-09-04;
12.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基金估值調整的公告,2025-09-30。
二十四、招募說明書的存放及查閱方式
本基金招募說明書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辦公場所和營業(yè)場所,投資者可免費查閱。在支
付工本費后,可在合理時間內取得上述文件的復制件或復印件。
基金管理人保證文本的內容與公告的內容完全一致。
二十五、備查文件
(一)中國證監(jiān)會準予工銀瑞信可轉債優(yōu)選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募集申請的注冊文件
(二)《工銀瑞信可轉債優(yōu)選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三)《工銀瑞信可轉債優(yōu)選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xié)議》
(四)法律意見書
(五)基金管理人業(yè)務資格批件、營業(yè)執(zhí)照
(六)基金托管人業(yè)務資格批件、營業(yè)執(zhí)照
以上第(一)至(五)項備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辦公場所、營業(yè)場所,第(六)項
文件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辦公場所。基金投資者在營業(yè)時間可免費查閱,在支付工本費后,
可在合理時間內取得上述文件的復制件或復印件。
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基金合同內容摘要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權利、義務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jù)《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
于:
(1)分享基金財產收益;
(2)參與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財產;
(3)根據(jù)基金合同的約定,依法申請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
(4)按照規(guī)定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者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事項行
使表決權;
(6)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
(7)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8)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務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起訴訟
或仲裁;
(9)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jù)《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義務包括但不限
于:
(1)認真閱讀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資基金產品,了解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3)關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時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4)繳納基金認購、申購或轉換款項及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所規(guī)定的費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額范圍內,承擔基金虧損或者《基金合同》終止的有限責任;
(6)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7)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8)返還在基金交易過程中因任何原因獲得的不當?shù)美?
(9)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管理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jù)《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資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獨立運用并管理基金
財產;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費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的其他費
用;
(4)銷售基金份額;
(5)按照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依據(jù)《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托管人,如認為基金托管人違反了《基
金合同》及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應呈報中國證監(jiān)會和其他監(jiān)管部門,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
金投資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選擇、更換基金銷售機構,對基金銷售機構的相關行為進行監(jiān)督和處理;
(9)擔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條件的機構擔任基金登記機構辦理基金登記業(yè)務并獲得《基
金合同》規(guī)定的費用;
(10)依據(jù)《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決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拒絕或暫停受理申購、贖回或轉換申請;
(12)依照法律法規(guī)為基金的利益對被投資公司行使股東權利,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
金財產投資于證券所產生的權利;
(13)以基金管理人的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
律行為;
(14)選擇、更換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證券、期貨經紀商或其他為基金提供服
務的外部機構;
(15)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前提下,制訂和調整有關基金認購、申購、贖回、轉換、
非交易過戶、轉托管和收益分配等的業(yè)務規(guī)則;
(16)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jù)《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的義務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金份額的
發(fā)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
(4)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yè)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yè)化的經營方式
管理和運作基金財產;
(5)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jiān)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證所管理
的基金財產和基金管理人的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
證券投資;
(6)除依據(jù)《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監(jiān)督;
(8)采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計算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注銷價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guī)定,按有關規(guī)定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息,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
回的價格;
(9)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10)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11)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報告義務;
(12)保守基金商業(yè)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另有規(guī)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因審計、
法律等外部專業(yè)顧問提供服務而向其提供的情況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基金
收益;
(14)按規(guī)定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及時、足額支付贖回款項;
(15)依據(jù)《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規(guī)定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的會計賬冊、報表、記錄和其他相關資料15
年以上;
(17)確保需要向基金投資者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資料在規(guī)定時間發(fā)出,并且保證投資者
能夠按照《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金有關的公開資料,并在支付合
理成本的條件下得到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18)組織并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xiàn)和分配;
(19)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并通知基金
托管人;
(20)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時,應
當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監(jiān)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金托管人違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基金管理人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
償;
(22)當基金管理人將其義務委托第三方處理時,應當對第三方處理有關基金事務的行
為承擔責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間未能達到基金的備案條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
管理人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將已募集資金并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結束后
30日內退還基金認購人;
(25)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2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三)基金托管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jù)《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托管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安全保管基金財
產;
(2)依《基金合同》約定獲得基金托管費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監(jiān)管部門批準的其他費
用;
(3)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的投資運作,如發(fā)現(xiàn)基金管理人有違反《基金合同》及
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對基金財產、其他當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情形,應呈報中國證監(jiān)
會,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4)根據(jù)相關市場規(guī)則,為基金開設證券賬戶及其他投資所需賬戶,為基金辦理證券
交易資金清算;
(5)提議召開或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在基金管理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jù)《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托管人的義務包括但不限于:
(1)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設立專門的基金托管部門,具有符合要求的營業(yè)場所,配備足夠的、合格的熟悉
基金托管業(yè)務的專職人員,負責基金財產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jiān)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確?;鹭?
產的安全,保證其托管的基金財產與基金托管人自有財產以及不同的基金財產相互獨立;對
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別設置賬戶,獨立核算,分賬管理,保證不同基金之間在賬戶設置、
資金劃撥、賬冊記錄等方面相互獨立;
(4)除依據(jù)《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財產;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訂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及有關憑證;
(6)按規(guī)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和投資所需其他賬戶,按照《基金合
同》的約定,根據(jù)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業(yè)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另有規(guī)定外,在
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因審計、法律等外部專業(yè)顧問提供服務而
向其提供的情況除外;
(8)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基金份額申購、贖
回價格;
(9)辦理與基金托管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10)對基金財務會計報告、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出具意見,說明基金管理
人在各重要方面的運作是否嚴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進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執(zhí)行《基
金合同》規(guī)定的行為,還應當說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適當?shù)拇胧?
(11)保存基金托管業(yè)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15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13)按規(guī)定制作相關賬冊并與基金管理人核對;
(14)依據(jù)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關規(guī)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贖回款項;
(15)依據(jù)《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合
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17)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xiàn)和分配;
(18)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和銀行監(jiān)管
機構,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
退任而免除;
(20)按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金管
理人因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償;
(21)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2)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議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規(guī)則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組成,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授權代表有權代表
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并表決。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基金份額持
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額擁有平等的投票權。
本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設立日常機構。
(一)召開事由
1、除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以外,當出現(xiàn)或需要決定下列事由之一的,應
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終止《基金合同》;
(2)更換基金管理人;
(3)更換基金托管人;
(4)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5)調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報酬標準或提高銷售服務費;
(6)變更基金類別;
(7)本基金與其他基金的合并;
(8)變更基金投資目標、范圍或策略;
(9)變更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1)單獨或合計持有本基金總份額10%以上(含10%)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以
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議當日的基金份額計算,下同)就同一事項書面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
(12)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13)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的事項。
2、在不違背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約定,以及對現(xiàn)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
利影響的情況下,以下情況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后修改,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
(1)法律法規(guī)要求增加的基金費用的收?。?
(2)調整本基金的申購費率、調低贖回費或銷售服務費或變更收費方式;
(3)因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發(fā)生變動而應當對《基金合同》進行修改;
(4)對《基金合同》的修改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或修改不涉及《基
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發(fā)生重大變化;
(5)增加、取消或調整基金份額類別設置;
(6)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銷售機構、登記機構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
定的范圍內調整有關基金認購、申購、贖回、轉換、非交易過戶、轉托管等業(yè)務的規(guī)則;
(7)在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的范圍內推出新業(yè)務或服務;
(8)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其他情形。
(二)會議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管理人召
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規(guī)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時,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認為有必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
議?;鸸芾砣藨斪允盏綍嫣嶙h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
基金托管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六
十日內召開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應當配合。
4、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書面要求召開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議?;鸸芾砣藨斪允盏綍嫣嶙h之日起
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鸸?
理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代表
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向基金托管人提
出書面提議?;鹜泄苋藨斪允盏綍嫣嶙h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
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
之日起60日內召開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應當配合。
5、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單獨或合計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鸱蓊~持有
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配合,不得阻礙、干
擾。
6、基金份額持有人會議的召集人負責選擇確定開會時間、地點、方式和權益登記日。
(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通知時間、通知內容、通知方式
1、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人應于會議召開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告?;鸱?
額持有人大會通知應至少載明以下內容:
(1)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會議形式;
(2)會議擬審議的事項、議事程序和表決方式;
(3)有權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益登記日;
(4)授權委托證明的內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權限和代理有效期限
等)、送達時間和地點;
(5)會務常設聯(lián)系人姓名及聯(lián)系電話;
(6)出席會議者必須準備的文件和必須履行的手續(xù);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項。
2、采取通訊開會方式并進行表決的情況下,由會議召集人決定在會議通知中說明本次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所采取的具體通訊方式、委托的公證機關及其聯(lián)系方式和聯(lián)系人、表決
意見寄交的截止時間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為基金管理人,還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
票進行監(jiān)督;如召集人為基金托管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
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如召集人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鸸芾砣嘶蚧鹜泄苋司懿慌纱韺Ρ頉Q意見的
計票進行監(jiān)督的,不影響表決意見的計票效力。
(四)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的方式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可通過現(xiàn)場開會方式、通訊開會方式或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允許以
及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方式召開,會議的召開方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
1、現(xiàn)場開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委派代表出席,
現(xiàn)場開會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權代表應當列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
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響表決效力?,F(xiàn)場開會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可以進行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議程:
(1)親自出席會議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席會議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
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符合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的規(guī)定,
并且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與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記資料相符;
(2)經核對,匯總到會者出示的在權益登記日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顯示,有效的基金
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到會者在權益登
記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
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
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有效的
基金份額應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訊開會。通訊開會系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對表決事項的投票以書面形式或大會
公告載明的其他方式在表決截至日以前送達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訊開會應以書面方式或
大會公告載明的其他方式進行表決。
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通訊開會的方式視為有效:
(1)會議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公布會議通知后,在2個工作日內連續(xù)公布相關
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為召集人,則為基金管
理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會議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
為召集人,則為基金管理人)和公證機關的監(jiān)督下按照會議通知規(guī)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額持
有人的表決意見;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經通知不參加收取表決意見的,不影響表決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
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
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
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以后、
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應當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額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
代表出具表決意見;
(4)上述第(3)項中直接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決意
見的代理人,同時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具表決意見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
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符合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會議通
知的規(guī)定,并與基金登記機構記錄相符。
3、在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機關允許的情況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亦可采用其他非書
面方式授權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在會議召開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
現(xiàn)場方式或者以現(xiàn)場方式與非現(xiàn)場方式相結合的方式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會議程序比
照現(xiàn)場開會和通訊方式開會的程序進行。
(五)議事內容與程序
1、議事內容及提案權
議事內容為關系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項,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決定終
止《基金合同》、更換基金管理人、更換基金托管人、與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
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以及會議召集人認為需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討論的其他事項。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集人發(fā)出召集會議的通知后,對原有提案的修改應當在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召開前及時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得對未事先公告的議事內容進行表決。
2、議事程序
(1)現(xiàn)場開會
在現(xiàn)場開會的方式下,首先由大會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條規(guī)定程序確定和公布監(jiān)票
人,然后由大會主持人宣讀提案,經討論后進行表決,并形成大會決議。大會主持人為基金
管理人授權出席會議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未能主持大會的情況下,由基金托管人
授權其出席會議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權代表均未能主持大
會,則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選
舉產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鸸芾砣撕突鹜泄?
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影響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作出的決議的效力。
會議召集人應當制作出席會議人員的簽名冊。簽名冊載明參加會議人員姓名(或單位名
稱)、身份證明文件號碼、持有或代表有表決權的基金份額、委托人姓名(或單位名稱)和
聯(lián)系方式等事項。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決截止日期后
2個工作日內在公證機關監(jiān)督下由召集人統(tǒng)計全部有效表決,在公證機關監(jiān)督下形成決議。
(六)表決
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額有一票表決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分為一般決議和特別決議:
1、一般決議,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過方為有效;除下列第2項所規(guī)定的須以特別決議通過事項以外
的其他事項均以一般決議的方式通過。
2、特別決議,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過方可做出。除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外,轉換基金
運作方式、更換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終止《基金合同》、本基金與其他基金合并以
特別決議通過方為有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采取記名方式進行投票表決。
采取通訊方式進行表決時,除非在計票時有充分的相反證據(jù)證明,否則提交符合會議通
知中規(guī)定的確認投資者身份文件的表決視為有效出席的投資者,表面符合會議通知規(guī)定的表
決意見視為有效表決,表決意見模煳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視為棄權表決,但應當計入出具表決
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額總數(shù)。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各項提案或同一項提案內并列的各項議題應當分開審議、逐項表
決。
(七)計票
1、現(xiàn)場開會
(1)如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
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選舉兩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與大
會召集人授權的一名監(jiān)督員共同擔任監(jiān)票人;如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會雖然
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中選舉三名基金份
額持有人代表擔任監(jiān)票人?;鸸芾砣嘶蚧鹜泄苋瞬怀鱿髸模挥绊懹嬈钡男Я?。
(2)監(jiān)票人應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表決后立即進行清點并由大會主持人當場公布計票
結果。
(3)如果會議主持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或代理人對于提交的表決結果有懷疑,可以在
宣布表決結果后立即對所投票數(shù)要求進行重新清點。監(jiān)票人應當進行重新清點,重新清點以
一次為限。重新清點后,大會主持人應當當場公布重新清點結果。
(4)計票過程應由公證機關予以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會的,不
影響計票的效力。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計票方式為:由大會召集人授權的兩名監(jiān)督員在基金托管人授權
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則為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的監(jiān)督下進行計票,并由公證機關
對其計票過程予以公證?;鸸芾砣嘶蚧鹜泄苋司芘纱韺Ρ頉Q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的,
不影響計票和表決結果。
(八)生效與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召集人應當自通過之日起5日內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之日起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上
公告。如果采用通訊方式進行表決,在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時,必須將公證書全文、
公證機構、公證員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對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約束
力。
(九)本部分關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事由、召開條件、議事程序、表決條件等規(guī)
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的部分,如將來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修改導致相關內
容被取消或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對本部分內容
進行修改和調整,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十)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特殊約定
若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則相關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的比例指主袋份額持有人和側袋份額
持有人分別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符合該等比例,但若相關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
集和審議事項不涉及側袋賬戶的,則僅指主袋份額持有人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符
合該等比例:
1、基金份額持有人行使提議權、召集權、提名權所需單獨或合計代表相關基金份額10%
以上(含10%);
2、現(xiàn)場開會的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基金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相關基
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3、通訊開會的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
有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4、若參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小于在權益登
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以
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
(含三分之一)相關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參與或授權他人參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
5、現(xiàn)場開會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50%以上(含50%)選
舉產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
6、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含
二分之一)通過;
7、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
(含三分之二)通過。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事項涉及主袋賬戶和側袋賬戶的,應分別
由主袋賬戶、側袋賬戶的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表決,同一主側袋賬戶內的每份基金份額具有
平等的表決權。表決事項未涉及側袋賬戶的,側袋賬戶份額無表決權。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關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相關規(guī)定以本節(jié)特殊約定內容為準,本
節(jié)沒有規(guī)定的適用本部分的相關規(guī)定。
三、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本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
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于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
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變更并公告,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2、關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須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自表決通
過之日起生效,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
承接的;
3、《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4、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xiàn)《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成立清算小
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監(jiān)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
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yè)務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人員組成?;鹭?
產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
現(xiàn)和分配?;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xiàn)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tǒng)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xiàn);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
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算費用
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yōu)先從基金剩余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jù)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財產清算費
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yè)務
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基金
財產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
進行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
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七)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爭議的處理和適用的法律
各方當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友
好協(xié)商未能解決的,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jù)該會當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
行仲裁,仲裁地點為北京市,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并對各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除非仲裁裁
決另有規(guī)定,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基金合同當事人應恪守各自的職責,繼續(xù)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
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基金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轄。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資者取得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冊,供投資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銷售機構的辦公場所
和營業(yè)場所查閱。
附件二
基金托管協(xié)議內容摘要
一、托管協(xié)議當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金融大街5號、甲5號9層甲5號901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金融大街5號新盛大廈A座6-9層
郵政編碼:100033
法定代表人:趙桂才
成立日期:2005年6月21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基金字[2005]93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貳億元人民幣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經營范圍:基金募集、基金銷售、資產管理及中國證監(jiān)會許可的其他業(yè)務。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建國門內大街69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復興門內大街28號凱晨世貿中心東座
郵政編碼:100031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時間:2009年1月15日
基金托管資格批準文號: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基字[1998]23號
注冊資本:34,998,303.4萬元人民幣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fā)放短期、中期、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jù)承
兌與貼現(xiàn);發(fā)行金融債券;代理發(fā)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
從事同業(yè)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結匯、售匯;從事銀行卡業(yè)務;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
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yè)務;提供保管箱服務;代理資金清算;各類匯兌業(yè)務;代理
政策性銀行、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機構貸款業(yè)務;貸款承諾;組織或參加銀團貸款;外匯存
款;外匯貸款;外匯匯款;外匯借款;發(fā)行、代理發(fā)行、買賣或代理買賣股票以外的外幣有
價證券;外匯票據(jù)承兌和貼現(xiàn);自營、代客外匯買賣;外幣兌換;外匯擔保;資信調查、咨
詢、見證業(yè)務;企業(yè)、個人財務顧問服務;證券公司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存管業(yè)務;證券投資
基金托管業(yè)務;企業(yè)年金托管業(yè)務;產業(yè)投資基金托管業(yè)務;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
投資托管業(yè)務;代理開放式基金業(yè)務;電話銀行、手機銀行、網上銀行業(yè)務;金融衍生產品
交易業(yè)務;經國務院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等監(jiān)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業(yè)務。
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yè)務監(jiān)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范圍、投資
對象進行監(jiān)督?;鸷贤鞔_約定基金投資風格或證券選擇標準的,基金管理人應按照基金
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資品種池和交易對手庫,以便基金托管人運用相關技術系統(tǒng),對基
金實際投資是否符合基金合同關于證券選擇標準的約定進行監(jiān)督,對存在疑義的事項進行核
查。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國內依法發(fā)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創(chuàng)業(yè)板以及其他中
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股票、存托憑證)、債券(包括國債、央行票據(jù)、金融債、地方政
府債、企業(yè)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jù)、次級債、政府支持機構債
券、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券、可轉換債券(含可分離交易可轉債)、可交換債券等)、資產支
持證券、銀行存款、同業(yè)存單、債券回購、國債期貨、權證、現(xiàn)金等,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
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規(guī)定)。
本基金投資組合資產配置比例:債券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資于
可轉換債券(含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的比例不低于非現(xiàn)金基金資產的80%;每個交易日日終
在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應當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的現(xiàn)金或
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xiàn)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
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其投資比例遵循屆時有效法律法規(guī)或相關規(guī)定。
(二)基金托管人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比例進行監(jiān)
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調整期限進行監(jiān)督:
1、本基金債券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資于可轉換債券(含可分離
交易可轉債)的比例不低于非現(xiàn)金基金資產的80%;
2、本基金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應當保持不低
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的現(xiàn)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xiàn)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
存出保證金和應收申購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本基金投資
可轉債部分不受此條款限制;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
不超過該證券的10%,完全按照有關指數(shù)的構成比例進行證券投資的基金品種不受此條款
規(guī)定的比例限制;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權證,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權證,不得超
過該權證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5%;
8、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
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資產支持證
券規(guī)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
各類資產支持證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guī)模的10%;
12、本基金應投資于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證券?;鸪钟匈Y產
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報告發(fā)布之日起3個月
內予以全部賣出;
13、本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fā)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的總資產,本基
金所申報的股票數(shù)量不超過擬發(fā)行股票公司本次發(fā)行股票的總量;
14、本基金總資產不得超過基金凈資產的140%;
15、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40%,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最長期限為1年,債券回購到期后不
得展期;
1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
的15%;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債券總市值
的30%;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國債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得超過上一個交
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30%;本基金所持有的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市值
和買入、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差計算)占基金資產的比例不低于80%;
17、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凈值的15%;因證券
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
所規(guī)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1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開放式基金(包括開放式基金
以及處于開放期的定期開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fā)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資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fā)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完全按照有關指數(shù)的構成比例進行證券投資的
開放式基金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特殊投資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19、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開展逆回購
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保持一致;
20、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執(zhí)行,與境內上市交易的
股票合并計算;
21、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除上述投資限制2、12、17、19外,因證券、期貨市場波動、證券發(fā)行人合并、基金規(guī)
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
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關約定。期間,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基金合同的約定?;鹜泄苋藢?
基金的投資的監(jiān)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的,從
其規(guī)定。
(三)基金托管人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本協(xié)議第十五條第(十
二)項基金投資禁止行為進行監(jiān)督。
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有關基金從事關聯(lián)交易的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事先相互提供
與本機構有控股關系的股東或與本機構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名單及其更新,并以雙方
約定的方式提交,確保所提供的關聯(lián)交易名單的真實性、完整性、全面性。基金管理人有責
任保管真實、完整、全面的關聯(lián)交易名單,并負責及時更新該名單。名單變更后基金管理人
應及時發(fā)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應及時確認已知名單的變更。如果基金托管人在運作中
嚴格遵循了監(jiān)督流程,基金管理人仍違規(guī)進行關聯(lián)交易,并造成基金資產損失的,由基金管
理人承擔責任,基金托管人并有權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
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lián)交
易的,應當符合本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防范利益沖突,
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zhí)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得到基
金托管人同意,并按法律法規(guī)予以披露。重大關聯(lián)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并經
過三分之二以上的獨立董事通過?;鸸芾砣硕聲辽倜堪肽陮﹃P聯(lián)交易事項進行審查。
(四)基金托管人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人參與銀行
間債券市場進行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投資運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經慎重選擇的、
本基金適用的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并約定各交易對手所適用的交易結算方式。基
金托管人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進行交易?;鸸?
理人可以每半年對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進行更新,如基金管理人根據(jù)市場情況需要
臨時調整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應向基金托管人說明理由,在與交易對手發(fā)生交易
前3個工作日內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解決?;鸸芾砣耸盏交鹜泄苋藭娲_認后,被確認調
整的名單開始生效,新名單生效前已與本次剔除的交易對手所進行但尚未結算的交易,仍應
按照協(xié)議進行結算。基金管理人負責對交易對手的資信控制,按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規(guī)則
進行交易,基金托管人則根據(jù)銀行間債券市場成交單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但不承擔交
易對手不履行合同造成的損失。如基金托管人事后發(fā)現(xiàn)基金管理人沒有按照事先約定的交易
對手或交易方式進行交易時,基金托管人應及時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擔由此造
成的任何損失和責任。
(五)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本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投資策略、組合限制、業(yè)績比較基
準、風險收益特征等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
(六)基金托管人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人投資銀行
存款進行監(jiān)督。
基金投資銀行存款的,基金管理人應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建立投資
制度、審慎選擇存款銀行,做好風險控制;并按照基金托管人的要求配合基金托管人完成相
關業(yè)務辦理。
(七)基金托管人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資產凈值計算、
各類基金份額凈值計算、應收資金到賬、基金費用開支及收入確定、基金收益分配、相關信
息披露、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中登載基金業(yè)績表現(xiàn)數(shù)據(jù)等進行監(jiān)督和核查。
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經基金托管人的審核擅自將不實的業(yè)績表現(xiàn)數(shù)據(jù)印制在宣傳推介材
料上,則基金托管人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并將在發(fā)現(xiàn)后立即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八)基金托管人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
券進行監(jiān)督。
1、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應遵守《關于基金投資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證券有
關問題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2、本部分的流通受限證券,與上文提及的流動性受限資產并不完全一致,包括由《上
市公司證券發(fā)行管理辦法》規(guī)范的非公開發(fā)行股票、公開發(fā)行股票網下配售部分等在發(fā)行時
明確一定期限鎖定期的可交易證券,不包括由于發(fā)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臨時停牌的證券、
已發(fā)行未上市證券、回購交易中的質押券等流通受限證券。
3、在首次投資流通受限證券之前,基金管理人應當制定相關投資決策流程、風險控制
制度、流動性風險控制預案等規(guī)章制度?;鸸芾砣藨敻鶕?jù)基金流動性的需要合理安排流
通受限證券的投資比例,并在風險控制制度中明確具體比例,避免基金出現(xiàn)流動性風險。上
述規(guī)章制度須經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批準。上述規(guī)章制度經董事會通過之后,基金管理人應當
將上述規(guī)章制度以及董事會批準上述規(guī)章制度的決議提交給基金托管人。
4.在投資流通受限證券之前,基金管理人應至少提前一個交易日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有關
流通受限證券的相關信息,具體應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件(如有):
擬發(fā)行數(shù)量、定價依據(jù)、監(jiān)管機構的批準證明文件復印件、基金管理人與承銷商簽訂的
銷售協(xié)議復印件、繳款通知書、基金擬認購的數(shù)量、價格、總成本、劃款賬號、劃款金額、
劃款時間文件等?;鸸芾砣藨WC上述信息的真實、完整。
5.基金托管人在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的過程中,如認為因市場出現(xiàn)劇烈變
化導致基金管理人的具體投資行為可能對基金財產造成較大風險,基金托管人有權要求基金
管理人對該風險的消除或防范措施進行補充和整改,并做出書面說明。否則,基金托管人經
事先書面告知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執(zhí)行其有關指令。因拒絕執(zhí)行該指令造成基金財產損失
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并有權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6.基金管理人應保證基金投資的流通受限證券登記存管在本基金名下,并確?;鹜泄?
人能夠正常查詢。因基金管理人原因產生的流通受限證券登記存管問題,造成基金財產的損
失或基金托管人無法安全保管基金財產的責任與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7.如果基金管理人未按照本協(xié)議的約定向基金托管人報送相關數(shù)據(jù)或者報送了虛假的
數(shù)據(jù),導致基金托管人不能履行托管人職責的,基金管理人應依法承擔相應法律后果。除基
金托管人未能依據(jù)基金合同及本協(xié)議履行職責外,因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產生的損失,基金托
管人按照本協(xié)議履行監(jiān)督職責后不承擔上述損失。
(九)基金托管人發(fā)現(xiàn)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項及投資指令或實際投資運作中違反法律法
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
和協(xié)助基金托管人的監(jiān)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應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時核對并以書
面形式給基金托管人發(fā)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說明違規(guī)原因及糾正
期限,并保證在規(guī)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上述規(guī)定期限內,基金托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
進行復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鸸芾砣藢鹜泄苋送ㄖ倪`規(guī)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
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鹜泄苋税l(fā)現(xiàn)基金管理人依據(jù)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
投資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立即通知基
金管理人,并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十)基金管理人有義務配合和協(xié)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xié)議
對基金業(yè)務執(zhí)行核查。對基金托管人發(fā)出的書面提示,基金管理人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答復并改
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對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規(guī)要求需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
送基金監(jiān)督報告的事項,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數(shù)據(jù)資料和制度等。
(十一)基金托管人發(fā)現(xiàn)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同時通
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管理人無正當理由,拒絕、阻
撓對方根據(jù)本協(xié)議規(guī)定行使監(jiān)督權,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對方進行有效監(jiān)督,情節(jié)
嚴重或經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三、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的業(yè)務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職責情況進行核查,核查事項包括基金托管人
安全保管基金財產、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以及其他投資所需賬戶、復核基金
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根據(jù)基金管理人指令辦理清算交收、相關
信息披露和監(jiān)督基金投資運作等行為。
(二)基金管理人發(fā)現(xiàn)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財產、未對基金財產實行分賬管理、未
執(zhí)行或無故延遲執(zhí)行基金管理人資金劃撥指令、泄露基金投資信息等違反《基金法》、基金
合同、本協(xié)議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鹜泄苋?
收到通知后應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時核對并以書面形式給基金管理人發(fā)出回函,說明違規(guī)原因
及糾正期限,并保證在規(guī)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上述規(guī)定期限內,基金管理人有權隨時對通
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鹜泄苋藨e極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為,包
括但不限于:提交相關資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財產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在規(guī)定時間內
答復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三)基金管理人發(fā)現(xiàn)基金托管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同時通知
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托管人無正當理由,拒絕、阻撓
對方根據(jù)本協(xié)議規(guī)定行使監(jiān)督權,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對方進行有效監(jiān)督,情節(jié)嚴
重或經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四、基金財產的保管
(一)基金財產保管的原則
1、基金財產應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財產。
2、基金托管人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未經基金管理人依據(jù)合法程序作出的合法合規(guī)指
令,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運用、處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財產。
3、基金托管人按照規(guī)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和投資所需其他賬戶。
4、基金托管人對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確?;鹭敭a的完整與獨立。
5、基金托管人根據(jù)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協(xié)議的約定保管基金財產,
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可另行協(xié)商解決。
6、對于因為基金投資產生的應收資產,應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與有關當事人確定到賬日
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賬日基金財產沒有到達基金賬戶的,基金托管人應及時通知基金管
理人采取措施進行催收。由此給基金財產造成損失的,基金托管人應予以必要的協(xié)助和配合,
但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7、除依據(jù)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財產。
(二)基金募集期間及募集資金的驗資
1、基金募集期間的資金應存于基金管理人在具有托管資格的商業(yè)銀行開設的基金認購
專戶。該賬戶由基金管理人開立并管理。
2、基金募集期滿或基金停止募集時,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基金募集金額、基金份額
持有人人數(shù)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后,基金管理人應將屬于基金財產的全
部資金劃入基金托管人開立的基金托管資金賬戶,同時在規(guī)定時間內,聘請具有從事證券相
關業(yè)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出具的驗資報告由參加驗資的2名或
2名以上中國注冊會計師簽字方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屆滿,未能達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條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規(guī)定辦理退
款等事宜,基金托管人應提供充分協(xié)助。
(三)基金資金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應負責本基金的資金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2、基金托管人可以本基金的名義在其營業(yè)機構開設本基金的資金賬戶,并根據(jù)基金管
理人合法合規(guī)的指令辦理資金收付。本基金的銀行預留印鑒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本基
金的一切貨幣收支活動,包括但不限于投資、支付贖回金額、支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購款,
均需通過本基金的資金賬戶進行。
3、基金托管資金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yè)務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義開立任何其他銀行賬戶;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賬戶進行
本基金業(yè)務以外的活動。
4、基金托管資金賬戶的開立和管理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
5、在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條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過基金托管人專用賬戶辦理基金
資產的支付。
(四)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為基金開立
基金托管人與基金聯(lián)名的證券賬戶。
2、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yè)務的需要?;鹜泄苋撕突?
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轉讓基金的任何證券賬戶,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賬戶
進行本基金業(yè)務以外的活動。
3、基金托管人以自身法人名義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結算備付金賬戶,
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一級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
人應予以積極協(xié)助。結算備付金的收取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規(guī)定執(zhí)行。
4、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證券賬戶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負責,賬戶資產的管理和運
用由基金管理人負責。
5、在本托管協(xié)議生效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許從事其他投資品種的投資業(yè)務,涉及相關
賬戶的開設、使用的,按有關規(guī)定開設、使用并管理;若無相關規(guī)定,則基金托管人應當比
照并遵守上述關于賬戶開設、使用的規(guī)定。
(五)債券托管專戶的開設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據(jù)中國人民銀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和銀
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以基金的名義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和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開立債券托管與結算賬戶,并代表基金進行銀行間市場債
券的結算?;鸸芾砣撕突鹜泄苋送瑫r代表基金簽訂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回購主協(xié)議。
(六)其他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因業(yè)務發(fā)展需要而開立的其他賬戶,可以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在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商議后開立。新賬戶按有關規(guī)則使用并管理。
2、法律法規(guī)等有關規(guī)定對相關賬戶的開立和管理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辦理。
(七)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有價憑證等的保管
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銀行定期存款存單等有價憑證由基金托管人負責妥善保
管,保管憑證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實物證券的購買和轉讓,由基金托管人根據(jù)基金管理人的
指令辦理。屬于基金托管人實際有效控制下的實物證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間的損壞、滅失,
由此產生的責任應由基金托管人承擔。托管人對托管人以外機構實際有效控制的證券不承擔
保管責任。
(八)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署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別由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保管。除協(xié)議另有規(guī)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簽署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時應保
證基金一方持有兩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
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為基金合同終止后15年,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有權機關另有要求的除
外。
對于無法取得兩份以上的正本的,基金管理人應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加蓋公章的合同傳真
件,未經雙方協(xié)商或未在合同約定范圍內,合同原件不得轉移。
五、基金資產凈值計算、估值和會計核算
(一)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及復核程序
1、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負債后的價值。
基金份額凈值是指基金資產凈值除以基金份額總數(shù)后得到的基金份額的資產凈值。基金
份額凈值的計算,精確到0.0001元,小數(shù)點后第五位四舍五入,由此產生的誤差計入基金
財產。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每個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及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并按規(guī)定公告。
2、復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應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或基金合同的規(guī)
定暫停估值時除外?;鸸芾砣嗣總€工作日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后,將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結
果發(fā)送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據(jù)基金合同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
的規(guī)定對外公布。
(二)基金資產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處理
1、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股票、權證、債券、國債期貨、同業(yè)存單和銀行存款本息、應收款項、資
產支持證券、其它投資等資產及負債。
2、估值方法
(1)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包括股票、權證等),以其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市價
(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或證券發(fā)行機
構未發(fā)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日
后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了重大變化或證券發(fā)行機構發(fā)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參考類似投
資品種的現(xiàn)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值。
2)對在交易所市場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的不含權固定收益品種(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選
取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凈價估值。
3)對在交易所市場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的含權固定收益品種(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選取
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唯一估值凈價或推薦估值凈價估值。
4)對在交易所市場上市交易的可轉換債券,選取每日收盤價作為估值全價;交易所上
市未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或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全
價減去債券收盤價或估值全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凈價進行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
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按最近交易日債券收盤價或第三方估值機構
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全價減去債券收盤價或估值全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
凈價進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了重大變化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xiàn)行市
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值。
5)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躍市場的非固定收益類有價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
交易所上市的資產支持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
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2)流通受限的有價證券應區(qū)分如下情況處理:
1)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fā)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同一股票的
估值方法估值;該日無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
2)首次公開發(fā)行未上市的股票和權證,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
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在發(fā)行時明確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開發(fā)行股票、首次公開發(fā)
行股票時公司股東公開發(fā)售股份、通過大宗交易取得的帶限售期的股票,按監(jiān)管機構或行業(yè)
協(xié)會有關規(guī)定確定公允價值。
4)對在交易所市場發(fā)行未上市或未掛牌轉讓的債券,對存在活躍市場的情況下,以活
躍市場上未經調整的報價作為計量日的公允價值;對于活躍市場報價未能代表計量日公允價
值的情況下,對市場報價進行調整以確認計量日的公允價值;對于不存在市場活動或市場活
動很少的情況下,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
(3)對全國銀行間市場上不含權的固定收益品種,按照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
種當日的估值凈價估值。對銀行間市場上含權的固定收益品種,按照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
相應品種當日的唯一估值凈價或推薦估值凈價估值。對于含投資人回售權的固定收益品種,
回售登記截止日(含當日)后未行使回售權的按照長待償期所對應的價格進行估值。對銀行
間市場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機構未提供估值價格的債券,在發(fā)行利率與二級市場利率不存
在明顯差異,未上市期間市場利率沒有發(fā)生大的變動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4)同一債券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債券所處的市場分別估值。
(5)本基金投資國債期貨合約,一般以估值當日結算價進行估值,估值日無結算價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結算價估值。
(6)基金投資同業(yè)存單,按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估值凈價估值;選定的第三
方估值機構未提供估值價格的,按成本估值。
(7)其他資產按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有關規(guī)定進行估值。
(8)當本基金發(fā)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
?;鸸乐档墓叫浴?
(9)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進行。
(10)如有確鑿證據(jù)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
可根據(jù)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11)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有強制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如有新增事項,按國家最
新規(guī)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fā)現(xiàn)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關法
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共同查明原因,
雙方協(xié)商解決。
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承擔。本基
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
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按照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
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三)基金份額凈值錯誤的處理方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將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鹳Y產估值的準確性、
及時性。當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小數(shù)點后4位以內(含第4位)發(fā)生估值錯誤時,視為基金份
額凈值錯誤。
1、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出現(xiàn)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通報基金托管人,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2、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2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報基金托管人并報
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公告。
3、當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差錯給基金和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失需要進行賠償時,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根據(jù)實際情況界定雙方承擔的責任,經確認后按以下條款進行賠償:
(1)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如經雙
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尚不能達成一致時,按基金管理人的建議執(zhí)行,由此給基金份
額持有人和基金財產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2)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份額凈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復核確認后公告,由此給基金
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失的,應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投資者或基金支付賠償金,就實際向投資
者或基金支付的賠償金額,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按照過錯程度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3)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結果,雖然多次重新計算和核
對,尚不能達成一致時,為避免不能按時公布基金份額凈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計算結
果對外公布,由此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4)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錯誤(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購或贖回金額等),進而導
致基金份額凈值計算錯誤而引起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財產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
付。
4、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處理。
(四)暫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市場或期貨交易市場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
業(yè)時;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值時;
3、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的,
基金管理人應當暫?;鸸乐担?
4、中國證監(jiān)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它情形。
(五)基金會計制度
按國家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會計制度執(zhí)行。
(六)基金賬冊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鸸芾砣霜毩⒌卦O置、記錄
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賬冊。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會計處理方法存在分歧,應以
基金管理人的處理方法為準。若當日核對不符,暫時無法查找到錯賬的原因而影響到基金資
產凈值的計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賬冊為準。
(七)基金財務報表與報告的編制和復核
1、財務報表的編制
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編制并對外提供真實、完整的基金財務會計報告。月度報表的編制,
基金管理人應于每月終了后5工作日內完成;招募說明書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6個月更新并
公告一次,于該等期間屆滿后45日內公告。季度報告應在每個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
內編制完畢并予以公告;半年度報告在會計年度半年終了后60日內編制完畢并予以公告;
年度報告在會計年度結束后90日內編制完畢并予以公告?;鸷贤Р蛔?個月的,基
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或者年度報告。
2、報表復核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報表完成當日,將報表蓋章后提供給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在
收到后應在3日內進行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季度報告完
成當日,將有關報告提供給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應在收到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
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鸸芾砣嗽诎肽甓葓蟾嫱瓿僧斎眨瑢⒂嘘P報告提供給
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應在收到后30日內完成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
理人?;鸸芾砣嗽谀甓葓蟾嫱瓿僧斎?,將有關報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應在
收到后45日內完成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鸸芾砣撕突鹜泄苋酥?
間的上述文件往來均以加密傳真的方式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基金托管人在復核過程中,發(fā)現(xiàn)雙方的報表存在不符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共
同查明原因,進行調整,調整以雙方認可的賬務處理方式為準;若雙方無法達成一致,以基
金管理人的賬務處理為準。核對無誤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報告上加蓋托管業(yè)
務部門公章或者出具加蓋托管業(yè)務專用章的復核意見書,雙方各自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
人與基金托管人不能于應當發(fā)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關報表達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權按照其
編制的報表對外發(fā)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權就相關情況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八)基金管理人應每季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業(yè)績比較基準的基礎數(shù)據(jù)和編制結果。
六、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登記與保管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須分別妥善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包括基金合同
生效日、基金合同終止日、基金權益登記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權益登記日、每年6月
30日、12月31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鸱蓊~持有人名冊的內容至少應包括持有人的
名稱和持有的基金份額。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由注冊登記機構編制,由基金管理人審核并提交基金托管人保管。
基金托管人有權要求基金管理人提供任意一個交易日或全部交易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提供,不得拖延或拒絕提供。
基金管理人應及時向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
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應于下月前十個工作日內提交;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終止日
等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項日期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應于發(fā)生日后十個工作日內提交。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妥善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保存期限為15年,法律法
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有權機關另有要求的除外?;鹜泄苋瞬坏脤⑺9艿幕鸱蓊~持有人名冊用
于基金托管業(yè)務以外的其他用途,并應遵守保密義務。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
原因無法妥善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應按有關法規(guī)規(guī)定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xié)議產生或與之相關的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協(xié)商、調解解決,協(xié)商、調解不能
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地點為北京市,按
照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當事
人均有約束力,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規(guī)定,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雙方當事人應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職責,各自繼續(xù)忠實、勤勉、
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xié)議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本協(xié)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從其解釋。
八、托管協(xié)議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托管協(xié)議的變更程序
本協(xié)議雙方當事人經協(xié)商一致,可以對協(xié)議進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協(xié)議,其內容不得與
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有任何沖突?;鹜泄軈f(xié)議的變更應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二)基金托管協(xié)議終止的情形
1、基金合同終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資產;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權;
4、發(fā)生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或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終止事項。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
(1)自出現(xiàn)《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成立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基
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監(jiān)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從事證券相關業(yè)務資格的
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人員組成?;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
人員。
(3)在基金財產清算過程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各自履行職責,繼續(xù)忠實、勤
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xié)議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4)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xiàn)和分配?;鹭敭a清算
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2、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xiàn)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tǒng)一接管基金財產;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xiàn);
(4)編制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
(6)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7)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8)公告基金清算報告;
(9)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
3、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算費用
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yōu)先從基金剩余財產中支付。
4、基金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1)支付清算費用;
(2)交納所欠稅款;
(3)清償基金債務;
(4)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基金財產未按前款(1)-(3)項規(guī)定清償前,不分配給基金份額持有人。
5、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律師
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鹭敭a清算公
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
6、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注: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項以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約定的內容為準。若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側袋機制實施期間的相關安排見基金合同和招
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